GE社會規劃師的財富轉移
我正在閱讀第 548、524-5 頁上的 MWG 中的價格均衡定義。
考慮兩個消費者的交換經濟。如果社會規劃師想要轉移財富,她是如何做到的?
兩個消費者生來就有一些蘋果和橙子。因此,社會計劃者讓這些消費者在市場上出售他們所擁有的東西。那麼,她是不是就這樣收稅、轉移財富呢?
似乎這種財富轉移也可以通過直接重新分配分配給消費者的蘋果和橙子來實現。
我並沒有完全理解諸如“有一些財富分配”或“轉移均衡”、“財富轉移”之類的術語。說“有一個財富水平與……的分配”是什麼意思?
我們有分配 $ (x^,y^) $ 和價格體系 $ p $ 與轉移形成價格均衡。財富水平的分配 $ (w_1,\ldots,w_I) $ 必須滿足
$$ \sum_i w_i=p\cdot\bar{\omega}+\sum_j p\cdot y_j^. $$ 解釋財富水平的一種方法是,計劃者發放可以以現有商品價格交易的優惠券,並選擇經濟的生產計劃。但人們也可以將財富分配解釋為初始禀賦和公司股份的分配。讓 $ w=\sum_i w_i $ 並且對於每個消費者 $ i $ , 讓 $ m_i=w_i/w $ ,這只是分享消費者 $ i $ 擁有總財富。現在給每個消費者一個禀賦 $ \omega_i $ 的 $ m_i \bar{\omega} $ 並且對於每個公司 $ j $ 一份 $ \theta_{ij} $ 等於 $ m_i $ . 對於由此產生的私有製經濟, $ (x^,y^) $ 和 $ p $ 構成一個瓦爾拉斯均衡,因此人們將財富的再分配簡化為對企業的捐贈和股份的再分配。要看到一切正常,請注意 $$ w_i=m_i w=m_i\bigg(p\cdot\bar{\omega}+\sum_j p\cdot y^j\bigg)=p\cdot m_i\bar{w}+\sum_j m_i p\cdot y_j^*=p\cdot \omega_i+\sum_j\theta{ij} p\cdot y_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