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換
如果週期不完全是 300 萬個月,則估計 LIBOR 300 萬個週期
在生成利率掉期日期時,即使沒有存根週期,我們有時也會得到少於 3 個月的周期(比如 87 天)。在那種情況下,我們是否必須應用任何類型的凸度調整?
因此,假設我的掉期具有以下特徵的最後一個時期:
- 重置日期(又名修復日期):2019 年 3 月 31 日
- 計算開始日期(+2 個工作日):2021 年 4 月 6 日
- 計算結束日期(= 交易到期):2021 年 7 月 2 日
現在,正常的 USD LIBOR 3M 期將具有以下特徵: - 重置日期(又名固定日期):2019 年 3 月 31 日 - 計算開始日期(+2 個工作日):2021 年 4 月 6 日 - 計算結束日期(+ 3月 modfol NYB 日曆):2021 年 7 月 6 日
在這種情況下,在估算我的掉期浮動利率時,我應該應用凸性調整嗎?是否出於相同的原因
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a/43218/31714
謝謝!
理論上,即使對於標準掉期(預先重置),只要 libor 結束日期與掉期息票支付日期不同,就會出現凸性調整(因為在 libor 結束日期度量下,遠期 libor 是鞅,而掉期息票 PV 是使用票息日期度量下的期望計算),但實際上只有幾天的差異,它會非常小,可以安全地忽略。如果使用相同的定價程式碼來引導投影曲線和評估標準掉期,則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