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家公司,生產不足是否有意義?
供應量越大,價格越低。因此,您(公司)生產的需求越多,您每件商品的售價就越少。傳統意義上說,只要有人願意買,你就應該***多做一些!***但是考慮到利潤是數量 *(售價 - 成本),隨著價格下降,您最終可能會達到利潤減少的點,即您的需求越多。
是否以及何時發生這種情況取決於供需曲線的形狀,而不是使用您在早期大學經濟學中了解的簡化線性曲線。
這會發生嗎?是否存在“供應引起的價格下降補償”的理想生產量以實現利潤最大化?
一個有趣的例子是:企業的產量是否應該低於利潤最大化的產量?這在動態環境中可能是有意義的:通過在短期內生產不足,您可能會增加未來的長期需求。例如,當 Cabbage Patch Kids 和 Power Rangers 等流行玩具首次發佈時,它們就供不應求。父母為了找到他們而發瘋,並且有很多媒體報導。最終供應增加了;老實說,我不知道他們是否提高了價格,但他們可以。
是的,在某些情況下,公司故意“生產不足”是合理的。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簡單的壟斷問題。它甚至適用於基本的線性需求,並將擴展到其他需求函式的宿主。
假設需求是 $ q = 100-p $ ,假設總成本函式由下式給出 $ C(q) = q^2 $
壟斷者的利潤函式為總收入減去總成本或:
$$ \Pi = p(q)q - q^2 $$
求解價格需求並代入利潤得到:
$$ \Pi = (100 -q )q - q^2 $$
然後最大化上述利潤函式產生最優的利潤最大化數量:
$$ = 100 -2q - 2q = 0 \implies q^* = 25 $$
在數量 $ 25 $ 利潤將是 $ 1250 $ . 該公司甚至可以盈利地生產 $ 26 $ 產品的單位,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利潤將是 $ 1248 $ ,但如您所見,數量等於 $ 25 $ 是利潤最大化的地方。所以你可以說在這種情況下壟斷者故意減少產量只是為了獲得更多利潤。如上所述,這延伸到各種其他需求函式,只有在需求完全彈性的特殊情況下,壟斷者才會生產最大可能的數量,而這仍然會產生至少非負利潤。
這也可能發生在壟斷案例之外,但是對這個主題的詳盡處理將超出 SE 的範圍。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產業組織的好教科書是 Belleflamme & Peitz (2015)。產業組織:市場和戰略。劍橋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