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書中,格雷戈里將一個網集描述為
發生違約時可以合法淨額結算的一組交易
顯然,淨額結算協議(根據 ISDA 主協議)需要兼容。
但是還有其他要求嗎?
是否有一種普遍接受的算法來從投資組合中生成淨額組合?
我相信在大多數情況下,網路集通常作為算法的輸入提供。
如果您要在給定不同交易(通常)數據的情況下“猜測”淨額組合,您可以首先按交易對手對它們進行分組。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我的理解是,這裡的交易對手應被理解為“法人實體”或類似的東西,一個實體違約的事實並不一定讓你有權不向某些人支付你可能擁有的東西交易另一條腿上的其他實體。
引用自: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9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