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
“一次性債券是對單位收益的要求”是什麼意思?來自科克倫?
在約翰·科克倫 (John Cochrane) 的教科書《資產定價》( Asset Pricing ) 中,第 19(第 18 頁上的對應表),他聲稱
單期債券當然是對單位收益的要求。”
他所說的“單位收益”是什麼意思?在我的理解中,一個時期的債券不會將債券的原始價格(可能加上利息)還給投資者(即第19頁,相應的單元格應該是 $ p_t $ 而不是 1)?
債券償還其名義面值(有時加上利息),而不是原始購買價格。不要假設您為債券支付的價格是其面值。
有時,法律或法規(在我看來毫無用處:)確實要求在一級市場上新發行的債券以 100% 的面值(面值)準確出售。然後需要調整息票,以在目前市場條件和債券投資者需求下準確定價債券。
如果債券不支付息票(零息債券,如國庫券)並且利率為正,那麼當然沒有人願意以面值購買這種債券。它必須以折扣價出售。
當然,一旦債券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它就不可能完全按面值交易。
如果法規不要求新債券完全按面值出售,那麼發起人通常會設置息票,以便預期價格接近面值,為方便起見,然後按債券投資者支付的任何價格定價——也許有些人願意支付101?或者,有時發起人會“利用”現有債券——發行更多債券,其期限、息票和其他條款和條件與現有債券相同,以市場規定的任何價格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