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

為什麼債券在到期時還清全部本金,而不是逐步還清?

  • November 27, 2018

債券通常只支付利息,到期償還全部本金。另一方面,固定利率零售貸款同時償還利息和本金,因此最終沒有債務剩餘。

對我來說,後者似乎更易於管理。借款人永遠不需要同時償還一筆款項。

為什麼政府和公司在藉錢而不是支付年金時更喜歡第一種支付結構?

  • 無論如何,他們只是發行新債務來展期本金。與個人不同,他們沒有固定的壽命。
  • 在二級市場交易攤銷債券是一件痛苦的事,因為您需要在定價時跟踪攤銷時間表。(這一點在評論中討論過。2018 年的攤銷債券的計算很簡單,但在數字電腦之前的時代並非如此,那是債券市場慣例發展的時候。)具有相同期限和票息的普通債券實際上是相同的,但對於兩個到期日不同的攤銷商來說,情況並非如此。儘管現在這似乎不是問題;交易慣例主要是在前數字電腦時代確定的。例如,債券的本金用於違約追回目的;等於子彈債券的面值,但必須為攤銷債券確定,
  • 一個補充說明是,相對於子彈本金支付,直接攤銷債券的久期非常短。許多投資者希望在給定的投資金額下獲得盡可能長的期限。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