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貸方不喜歡提前還款?
我經常在部落格和文章中看到有關銀行和其他貸款機構喜歡將加速償還貸款的人稱為“無賴”的參考資料,因為他們從該人那裡獲得的利息較少。一些機構甚至在債務契約中實施提前還款處罰,這種做法在某些地方已被取締。
但是當我想到它時,這並沒有任何意義。在我看來,債權人應該將這些“無賴”視為他們最好的朋友:
- 貸方提前收回本金,提高了他們的流動性,如果他們願意的話,他們能夠更快地再次貸出。
- 通過減少未償本金,在發生違約時的風險金額也會減少。
- 通過證明借款人有能力支付超過最低限度的費用,可以降低違約風險。
有什麼不喜歡的?
貸方不喜歡提前還款(稱為“提前還款”或“自願提前還款”)的原因是大多數貸方將他們的資產——他們向他人提供的貸款——與自己的負債相匹配。這可能導致貸方面臨重大的利率風險。理解這一點很重要——雖然違約風險肯定很大,但利率風險也可能非常大,有時甚至大於違約風險。
考慮一下:貸方以 6.5% 的利率向您貸款 30 年以進行抵押貸款,並通過在二級市場以 4% 的利率發行 10 年期的債務來為此提供資金。經濟衰退來臨,美聯儲大幅降息,抵押貸款的現行利率降至 3.5%。您通過從另一家貸方以 3.5% 的利率提前償還抵押貸款,現在原始貸方已收回本金,但無法以足夠高的利率將其再投資以償還其自身的利率費用。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足夠廣泛的範圍內,那麼貸方現在就破產了,這意味著一切。這就是他們不喜歡它的原因。
關於提前還款罰金——提前償還債務的期權就是所謂的看漲期權,它通常非常有價值。提前還款罰款只是貸方因行使該選擇權而獲得補償的一種方式。
你所說的具體案例聽起來很像一些信用卡貸方對消費者的看法貸方同時承擔自己的利息費用。這可能最好被消費者視為一種利用希望消費者不會及時償還債務的貸方的策略。放貸人的這種希望有時會越界成為掠奪性行為(例如,參見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報告中對抵押貸款利率的討論),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和放貸人的事實是不是特別喜歡彼此也就不足為奇了。
除了有關利率變動的任何細節之外,根本原因是貸方從事放貸業務。如果您提前還清貸款,那麼他們的業務就會減少。如果您還清部分貸款,您支付的利息就會減少,這意味著他們必須出去尋找另一個收入來源來代替您。
極端情況,假設你第一天就還清了全部貸款,而且他們不收取任何費用,就好像他們根本沒有貸款一樣。他們本可以待在床上。
白白起床的想法讓他們非常生氣(我誇大了),他們很可能會收取提前還款和/或首先設置貸款的費用,以確保(除了為他們的資本支付)他們仍然得到報酬。您可以將提前還款費用視為彌補他們投入利率的時間成本的任何部分,儘管這還不是全部。解決您的具體問題:
貸方提前收回本金
因此*,如果*他們能找到另一個客戶,他們就可以回到您提前付款之前的起點。這不是優勢,而是收支平衡的機會。
發生違約時的風險金額減少
$$ and $$違約風險降低
如果他們想規避風險,那麼他們一開始就不能藉錢給你。他們貸款是因為他們認為用利率換取風險是一筆划算的交易。你正在結束他們認為對他們來說很划算的事情。
貸方確實喜歡那些證明他們可以償還貸款的人,但這主要是因為這證明他們將來可能能夠獲得更大的貸款並為貸方創造更多收入。貸方真正想要的,最重要的是利息
$$ * $$. 他們最喜歡的人是向他們藉錢並付款的人。如果你提前還清,你就不再是那個人了。 那麼,為什麼他們甚至讓您提前付款?首先是因為在許多情況下,法律都是這樣規定的,其次是因為他們必須為客戶提供足夠的靈活性,以便他們真正接受交易。
當然,這都是一般情況。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貸方確實存在流動性問題並且確實希望通過盡可能多地提前還款來解決(部分)問題。但這類似於零售商通過關閉商店來解決短期問題:如果解決問題的方法是“減少業務”,那麼情況就很糟糕了。
談到整個市場而不是特別是零售貸款,根據銀行可能為個人貸款提供的條款,有些貸款無法提前償還。例如,作為藉款人的政府可以在市場上回購其債券,但債券的條款(通常?)不允許它通過要求大膽的持有人(貸方)來“提前還清貸款”以換取債券的面值。他們必須支付市場價格。
$$ * $$有一段時間,他們最喜歡交易和使用資本儲備的能力,貸款的模糊衍生品,價格和評級相當於一個瘋狂的猜測,因此在許多情況下太高了;- ) 這在 2008 年突然變得不那麼受人尊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