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可以定義為消費者或生產者剩餘的任何增加嗎?
我知道“經濟附加值”一詞是高管用來衡量公司財務績效的內部指標,例如執行項目。但是,我正在對複雜系統進行一些研究,並且我對“價值”一詞感興趣,因為它與整個經濟系統有關。
我將增加“價值”定義為創造或增加消費者或生產者剩餘的任何活動。我現在正在努力了解這個定義與經濟增加值的標准定義有何關係。我的定義與標準 EVA 術語相比有何優缺點?為什麼我使用的定義不是標准定義,至少在經濟學中?
EVA的標準(財務)定義只與市場的生產者一方有關。從廣義上講,它被定義為利潤減去資本成本。
這與微觀經濟學中生產者剩餘的概念密切相關,生產者剩餘定義為利潤(P)減去固定成本(FC)。在微觀經濟學中,固定成本大部分時間是指資本成本,資本是固定的生產要素(而勞動力是可變的生產要素)。
生產者剩餘(PS)定義為總收入(TR)減去可變成本(VC,使用勞動力的成本,在一個簡單的模型中,VK=w*L,w=工資;L=勞動力投入)。利潤當然是總收入減去總成本 (TC),總成本等於固定成本加可變成本。
所以,從這兩個定義中很容易看出,PS 真的很像金融 EVA,因為正如我所說,FC 可以看作是資本成本,即固定生產要素。
PS=TO-VC
W=TO-VC-FC
<=> W = PS - FC <=> PS = W + FC
因此,PS(或者,對於財務人員:EVA)只是衡量為生產者創造(盈餘)的價值。只需將消費者盈餘 (CS) 添加到 PS 中,即可得到交易所的總盈餘。兩點說明: 1) 要得到你需要衡量效用的 CS,CS = 所購買商品的效用 - 為商品支付的價格。不幸的是,這是完全不可能測量的。2)我使用“交換”,因為只有當賣家將他的東西賣給買家時才會產生盈餘。CS是指消費商品所獲得的總效用超過為商品支付的價格的剩餘,PS是指在不生產的情況下生產(和銷售)商品的收益。這種解釋等價於 PS = TO-VC。當生產者生產和銷售他的產品時,他有利潤 TR-VC-FC。當他不生產時,但是處置了生產能力(資本),他的利潤是-FC(沒有收入也沒有可變成本,但是擁有可供他支配的生產能力意味著他必須承擔資本成本,FC)。當 PS 為正時,生產者將進行生產,也就是說,當生產創造了盈餘(比他不生產時更多的利潤)。
請注意,我更喜歡使用盈餘(而不是附加值)來衡量一項活動的價值。這是因為,在經濟學中有附加值的概念,它可能更接近你所尋找的。它被定義為輸出 - 中間輸入(淨輸出),從而衡量生產者在生產時“添加”到他的輸入的價值。它可以很容易地衡量,實際上就是 GDP。
總而言之,這些都是討論的措施:
- EVA,PS的金融等價物;
- 總剩餘 = PS + CS,但 CS 不可測;
- GDP,或增加值。
冒著增加混亂的風險,我要提一下,馬克思主義文獻中有很多關於“價值”理論的討論,這顯然超出了標準經濟學。
馬克思區分了“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和“剩餘價值”。他試圖將所有這些與“勞動價值”的經典假設聯繫起來。他想在整個宏觀經濟體系中證明“剩餘價值”(粗略地說,利潤)如何來自“勞動時間”,而不是一些神奇的“附加值”。雖然每種商品都將結合“使用價值”(大致為效用)和“交換價值”(大致為價格),但兩者可以獨立上升或下降。
因此,他試圖用一些超越整個生產週期可追溯的價格的人類“價值”概念來給經濟學增加負擔,邊緣主義者很高興地拋棄了這種負擔。馬克思試圖避免我們現在所擁有的那種純粹的數量悖論,即森林火災、戰爭和颶風“增加了 GDP 增長”和其他“價值”衡量標準。
我相信“真正的經濟學家”會更充分地解決您的問題。在我看來,“附加值”經常被隨意地折騰。而且我不確定從你的描述中你如何確定消費者和生產者雙方的“盈餘”的一些恆定衡量標準,或者它如何與一些“價值”衡量標准保持一致。無論如何,希望你能得到更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