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理論

在斯密的理論中,“名義價格”與“市場價格”、“實際價格”與“自然價格”的區別是什麼?

  • November 17, 2019

在*亞當的謬誤*中,弗利寫道:

斯密將他所謂的商品名義價格(它所交換的貨幣數量)與商品的實際價格(生產它所需的勞動量)區分開來。 ”(第 12 頁)

後來他寫道:

市場價格只是商品在任何特定時刻易手的金額;它的漲跌是因為短缺和過剩、口味和供應的變化以及投機。但史密斯認為,有一些重要的力量傾向於將市場價格推回一定的水平,他稱之為商品的自然價格。由於任何市場總是存在混亂,他並不期望市場價格平穩地收斂到自然價格然後停留在那裡,而是相信它將圍繞自然價格波動或(採用牛頓行星物理學的圖像)“吸引”。 ”(第 13 頁等)

名義價格與市場價格、實際價格與自然價格之間是否存在差異?因為對我來說,這兩對術語似乎很匹配。

亞當·斯密在他的著作中將名義價格定義為在給定時間從市場均衡中計算價格的某物的價格。他將其稱為在不考慮一般市場條件或特定時間特定事務的情況下,兩個人之間交換某物的價格。

它只是以貨幣形式交換的東西的價格,可以或不能代表給定時期內一方或雙方的公平交易。

亞當·斯密的市場價格是某物在給定時間在市場上通常交易的價格。它與名義價格不同,有時它們相同時很少見,但如果在最自由和不受干擾的市場中滿足某些條件,名義價格應該傾向於市場價格。亞當·斯密還寫了關於自由市場不規範、勞動力、資本或土地市場的壟斷。

他還進行了擴展分析並比較了黃金和白銀的市場價格,以及它在時間段或給定國家方面的差異;硬幣製造費、硬幣金屬化合物、稱量設備和標準、純度驗證的容易程度或金屬資源的短缺和豐富等。

他所寫的真實價格是純粹根據獲得它所需的勞動價值、通過交換或通過生產來生產某物所花費的成本。我引用“每樣東西的真正價格是想要擁有它的人所付出的代價,即他獲得所需的努力和疲勞。”

亞當·斯密的自然價格是公平地涵蓋平均成本率、土地租賃、勞動力工資和資本收益的價格,這些資本收益注定要生產它並在市場上出售,僅此而已。然後他寫道,當該價格代表生產它所需的因素的最小或 cero 收益時,我們可以說某物是由它的自然價格交換的。

我觀察到,根據亞當·斯密和他同時代的同事建立的古典經濟學觀點,這些是使產品或服務交換成為可能的三個主要因素。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