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股東是董事的問題
當一個人同時擔任董事職位並且也是管理層的一部分(例如首席執行官)時,存在一些明顯的利益衝突。我們顯然會有利益衝突,因為董事會應該為股東的利益做出決定,而首席執行官必須統治公司。最重要的是,一個不稱職的首席執行官,同時也是董事會成員,很難被解僱。
我想知道在股東或受託人同時兼任董事長的情況下,是否存在任何治理問題或利益衝突。
感謝您的幫助。
由於內幕交易的可能性,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不僅對董事長,而且對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董事或僱員而言)。假設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持有大量股權,並且通過他們的職位了解到尚未向市場披露的資訊,這意味著該公司的前景不如之前認為的那麼好。然後他們可能想立即出售股票,而不是等到資訊披露並因此股價下跌。
由於包括董事長在內的董事應該為公司及其股東團體的利益行事,因此這裡可能存在兩種衝突。首先,通過關注是否出售自己的股份和出售的安排,董事長可能會在公司的關鍵時刻忽視自己對公司的職責。其次,出售大量股票往往會壓低股價,從而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這並不是說董事長不應該持有股份。相對較小的股權不太可能引起嚴重的利益衝突。在許多國家(見此處),通過將內幕交易定為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儘管各國之間的詳細規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