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為
買入堅定,槓桿和賣出,似乎是套利策略。這個論點有什麼問題?
我最近遇到有人評估一家具有不同 D/E 比率的公司。我的問題是,這看起來有點虛假,因為它是機械的。例如,如果一個人想購買一家無槓桿公司並找到一個價值 $ V_U $ 為其股權(此時沒有債務)。如果他們承擔債務,則公司價值變為 $ V_L=V_U + Dt $ 尤其是股權價值變化為 $ V_U- D(1-t) $ . 然後他們出售股權。現金流為
$$ -V_U + D + (V_U- D(1-t))= Dt $$ 其中第一項是購買無槓桿股權的錢,第二項是藉債獲得的現金,第三項是出售股權獲得的錢。
這看起來像套利。但是,這個策略有什麼問題?
這聽起來像是一個經典的介紹性公司財務問題。
如果債務利息支付可以免稅,那麼增加債務會降低企業所得稅。假設公司的總現金流為給定,增加債務有效地將現金流從政府轉向股東。在沒有反作用力的情況下,公司所有者將選擇一家全債公司。
為什麼不這樣做?您可以對上述論點背後的假設提出許多反對意見。例如:
- 破產的成本不是零。
- 過多的債務會導致代理問題(例如,由於債務積壓導致的投資不足)並減少公司現金流。
- 還有許多其他的避稅方式。
清單還在繼續……無論如何,這些問題將在任何公司金融教科書或公司金融入門課程中討論。
一些更廣泛的背景…
早期的學術資本結構文獻試圖將最優公司槓桿解釋為稅收利益和破產成本之間的權衡。自 1970 年代初以來發生了很多事情。現在有大量的公司財務理論為公司融資決策提供了替代解釋。
我建議讀者從任何介紹性的公司財務文本或課程開始,而不是在這裡對該理論進行一些簡單的調查。我唯一要提到的是,公司資本結構理論不是一個已解決的問題。許多現有的理論難以檢驗,並且在我們可以建立經驗模型來從理論預測槓桿率的範圍內, $ R^2 $ 你得到的不是壓倒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