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最大化
靜態利潤最大化短期關閉決策
在考慮是否在短期內保持營業或關閉時,公司會將其收入與其“可避免成本”進行比較。我們通常將這些可避免的成本視為可變成本,但它們當然可以固定。這是我有一個思想實驗問題的地方:
假設我們正在查看超過一個月的利潤。它是負面的。您正在考慮是否至少支付可避免的費用。我們如何考慮資本成本?
案例一:你租了廠房,租期不靈活。這是沉沒成本。
案例 2:您擁有工廠。你最好的選擇是把你的工廠租出去。如果您關閉,您可以輕鬆找到替代品(假設沒有交易成本)。那麼這個放棄的租金是可以避免的成本。
案例3:這對我來說很棘手。您擁有工廠,不存在租賃市場。但是,如果您關閉,您可以輕鬆出售工廠。所以在我看來,這是可以避免的,而放棄的租金(使用者資本成本)是相關成本。但這並沒有考慮未來的利潤,除非我們假設公司可以在下一個時期/如果價格再次上漲時回購工廠。這似乎不正確。
這似乎是靜態最大化的失敗。你建議如何考慮最後一種情況?為什麼我們在討論關閉決策時不考慮動態利潤?
在短期內,你不能賣掉你的資本。這樣做將違反“短期”,而是“長期”。
案例 3(我也會對案例 2 提出異議)被短期定義完全禁止。
我會注意到您的問題有很多敘述 - 在某些情況下這很好,但您要牢記字面定義,並非您描述的所有操作都是您建立的參數中的有效選項。從本質上講,優化是一個簡單的數學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