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
採用加密貨幣的任何方面是否違反了廣泛持有的經濟原則?
這不是一個家庭作業問題。我只是感興趣。
作為一門學科,經濟學是指各種法律和廣泛持有的信仰,包括但不限於:
- 生產先於消費
- 價值是主觀的
- 生產有成本
- 金錢不是財富
- 供需
等等等等。
加密貨幣的興起是在反駁或違反任何通常持有的經濟信念嗎? 或者,相反,加密貨幣/社會的行為是否完全符合經濟學的邏輯預測?
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加密貨幣:從貨幣角度或從資產和安全角度。不同之處在於:數字資產是一種具有一定價值的商品,可以用於/消費某些東西,而貨幣被用作價值儲存和交易手段。我想說的是,目前主要是作為一種投資而不是作為貨幣進行交易,因為它是為了以後以更高的價格出售,而不是為了支付商品和服務。
正如戴夫·哈里斯( Dave Harris)所解釋的那樣,將其分析為一種資產並不令人意外:它們是一種投機性交易的資產,在這些條件下按預期行事。
我沒有找到將其作為貨幣進行的分析,我假設是因為幾乎沒有證據表明它被用於合法目的(大多數合法支付不是用比特幣完成的)。據我們所知,從貨幣角度來看,幾乎沒有證據表明意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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