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加密貨幣被認為是“貨幣”?
我的問題很簡單:
為什麼使用加密貨幣的“付款”被認為是“付款”(至少在美國),因此您需要為此納稅?
我的問題來自這樣一種想法,在我看來,加密貨幣可能被視為一種資產,而不是一種貨幣,因此,如果一家公司出售禮品卡以換取加密貨幣,這是易貨交易,而不是付款,因為加密貨幣是不受任何主權國家的監管、控製或擁有(因為它是易貨貿易,它與稅收無關)
首先,國家在起草法律時沒有義務考慮科學,所以從根本上說,比特幣是貨幣,因為美國政府決定它是一種貨幣,不管科學對此事有什麼看法。美國政府可以宣布,為了確定您的納稅義務,酒精或牛仔褲算作金錢,因此您必須對任何涉及酒精或牛仔褲的交易納稅,無論從經濟角度來看它們是否是易貨貿易。
但是,從經濟角度來看:
貨幣一般不管我們談什麼貨幣都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屬性:
- 作為交換媒介
- 作為記賬單位
- 作為價值儲存。
如果有供應商和其他人願意普遍接受比特幣來換取商品和服務,並且他們使用比特幣來衡量價值(例如以比特幣等形式報價),那麼比特幣滿足 1 和 2。這將是因此,即使它僅在某些更狹義的經濟體中被普遍接受。此外,比特幣和一般大多數資產都可以用作價值儲存手段。所以從表面上看,比特幣可以考慮檢查1-3。
此外,比特幣或其他任何東西都可以在某個時間點成為貨幣,然後在其他某個時間點停止成為貨幣,然後根據比特幣是否檢查 1-3 個先決條件是貨幣,再次開始成為貨幣。
比特幣被許多經濟學家認為是貨幣(例如參見Hazlett 和 Luther 2020),因為它似乎檢查了所有三個要求(儘管其中一些要求如此),因此它可以被認為是貨幣(或外匯匯率術語貨幣)。話雖如此,也有經濟學家爭辯說,實際上比特幣只是一種資產,因為由於接受度低,它是一種糟糕的交換媒介,而且價值儲存也很差(例如,參見 Yermack (2015) 比特幣是一種真正的貨幣嗎?經濟Lee and Chuen 在《數字貨幣手冊》中的評估)。
因此,總而言之,在這個問題上,經濟學還沒有明確的共識。此外,某物在某個時間點可能是金錢,而在另一個時間點不再是金錢。然而,美國政府可以決定假裝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即使經濟學家之間完全 100% 一致認為它不是貨幣。政府在起草法律時沒有義務遵循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