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工作時間能戰勝失業嗎?
常識推理非常簡單:如果每個月需要 X 小時的工作,並且有 Y 人可以工作,那麼每個月給每個人 X/Y 小時的工作時間。
我知道有一般的摩擦可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 沒有資格做某些工作的人
- 不想做一些工作的人
還有具體的摩擦:
- 人們不想因為工作時間減少而獲得較低的薪水。
不像在介紹性範例中那樣極端:在特定部門中,願意從事特定工作的合格人員過剩,其平均工資高於生活在貧困線以上所需的最低工資:它使感覺要同時減少工資和工作時間,才能讓更多的人拿到一份工資。
然而,除了法國將每月工作時間從 39 小時減少到 35 小時外,此類措施並不普遍,似乎也很少考慮。
因此,人們想知道這些措施是否真的能奏效。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它們沒有更普遍?如果他們不這樣做,那麼阻礙他們發揮作用的問題是什麼?
在德國,在危機時期縮短工作時間(短時工作,Kurzarbeit)可以被公司用來防止裁員。有法律規定如何就如何做到這一點徵求工會的意見。有人認為,這有助於比其他一些國家更好地克服 2008 年的危機,例如:“什麼解釋了大蕭條中的德國勞動力市場奇蹟?通貨膨脹動態的演變和大蕭條”,布魯金斯經濟活動論文, 2011 年春季,Michael C. Burda 和 Jennifer Hunt;“解釋大衰退中的德國就業奇蹟——臨時工作時間減少的關鍵作用”,Alexander Herzog-Stein、Fabian Lindner、Simon Sturn,2013 年 6 月
您的問題似乎是從社會計劃者的角度提出的,好像經濟體係可以自由設計一樣。讓我從馬克思主義的角度為您提供一個。
資產階級(直言不諱地說,企業主+右翼政客+媒體的重要部門)對降低失業率沒有興趣**,**因為後者是對勞動力權力的製約,有利於資本的力量。這使後者能夠佔用更高比例的總剩餘(增值),稱為資本份額(與勞動份額相反)。
因此,失業率下降不符合對監管和政治影響最大的人的利益。
從歷史上看,在工業資本主義初期直至 20 世紀初引入勞動法之前,每週工作時間為 6 天,工作日為 12 小時。連孩子都工作了。將這種模式簡化為現代模式可以說降低了資產階級的利潤率(一個經驗問題)。
您可以在此處閱讀有關此觀點的更多資訊,並在此處閱讀(更奇怪的論點)。
PS:當然,有些人可能會爭辯說,更健康、更快樂的勞動力更有生產力,有利於企業,因此系統內有激勵措施使其工作時間縮短。我(有限的)歷史知識告訴我,工人周數的減少大部分來自勞工運動,而不是企業倡議或右翼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