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

投標人數量對統一價格經濟學的影響

  • May 16, 2015

假設我們有一個統一的價格拍賣,其中 1 個非常稀有的郵票正在出售。僅邀請 5 位隨機挑選的集郵者參與競標,郵票最終以 100 萬美元的價格售出。現在假裝拍賣從未發生過。

如果邀請了 6 位隨機選擇的集郵者而不是前面範例中的 5 位(同樣,最初的拍賣從未發生過),那麼郵票的銷售預期收入增長百分比是多少 - 多 10%,多 15%?同樣,如果只允許 4 個投標人參加拍賣會怎樣?

簡而言之,我試圖確定投標人參與度增加或減少 1 對最終售價的影響百分比。我確信有很多變數在起作用,所以不確定是否可以使用任何經濟理論來解決這個問題。

機制設計中的一個已知結果是,在某些條件下(如估值獨立性、私人資訊等),第一價格拍賣和第二價格拍賣都會產生相同的預期收入。請諮詢 喬治亞州 Jehle 和 PJ 雷尼 (2011)。Advanced Microeconomic Theory (3d ed.),關於拍賣和機制設計的第 9 章,非常容易理解基礎知識以及必須具備的全套條件。

您的問題的答案必然是特定於發行版的。假設作為一個例子,從賣方的角度來看,所有(他不知道的)投標人對待售對象的估價都來自統一 $ U(0,1) $ 分佈:這意味著我們已經對待售對象的價值進行了標準化,並且我們將其可能的估價表示為其可能的最大值的百分比,假設所有投標人都是如此。即我們在這裡說的是:“我們不知道每個投標人實際對對象的估價多少,但我們知道投標人的最大可能估價將是一些 $ V>0 $ , 還有這個 $ V $ 對所有投標人來說都是共同的”。我們並不斷言存在一些投標人實際上將對象估價為 $ V $ .

在這樣的設置中,賣方的預期收入是

$$ ER(N) = \frac {N-1}{N+1} \tag {1} $$ 在哪裡 $ N $ 是投標人的數量。同樣,這基本上將預期收入表示為對象(未辨識的)最大值的一小部分。

現在你可以玩 $ N $ 查看預期收入如何以絕對、相對和百分比的形式變化。它肯定不是線性變化的,但它無處不在 $ N $ ,接近統一(即對象最大估值)。

這在所採用的框架中應該是直覺的:投標人越多,就越有可能獲得越來越高的標的估價,從而以更高的價格出售。

我不確定我是否具備為您提供完整答案的知識,但我可以為您提供一些見解。

首先假設一個潛在的投標人池。它們是正態分佈的。每個投標人對這張郵票都有自己的邊際收益。呼叫這個 $ \alpha $ . 每個投標人都是具有效用函式的效用最大化者

$ u_i=\alpha_i-p_i $ .

投標人將繼續投標,直到他們評估自己對口袋裡的錢更滿意。

5 名投標人被從池中拉出,並有機會參與拍賣。拍賣的結果是郵票的售價是

$ p_1=\alpha_2+\epsilon $

郵票的價格等於第二高出價者的邊際收益+一個任意小的數字。這是任何一方都不會提高出價的價格。

如果有相同的前 5 個投標人 + 一個額外的投標人進行第二次拍賣,那麼這個新的投標人可能對該產品的邊際收益較低,並且對拍賣的價格沒有影響。

拍賣 2 的售價高於拍賣 1 的條件是

$ p_2>p_1=P[\alpha_{entrant}>\alpha_2] $ .

進入者的邊際收益必須高於第二高出價者的邊際收益。

增加新投標人的潛在價格介於 $ [\alpha_2,\alpha_1] $ . 價格不會高於第二高出價者準備支付的價格。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