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

帕累托效率的定義和囚徒困境

  • March 16, 2021

帕累托效率在維基百科中被定義為:

帕累托效率或帕累托最優性是一種資源分配狀態,不可能從中重新分配以使任何一個個人或偏好標準變得更好,而不會使至少一個個人或偏好標準變得更糟。

它在其他來源中也有類似的定義。

假設在囚徒困境游戲中,A 是坦白,B 是平局。

有結果的策略是:

(A, A) = -6, -6
(A, B) = 0, -10
(B, A) = -10, 0
(B, B) = -1, -1

納什均衡是(A,A),也都承認,它不是帕累託有效的,因為通過從(A,A)移動到(B,B),兩者都可以改善結果(從-6到-1,也提高5 )。

但是為什麼 (A, B) 和 (B, A) 不是帕累託有效的?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不讓另一個玩家變得更糟,就不可能讓玩家變得更好。

從 (A, B) 移動到 (B, B) 會使“玩家 2”變得更好(從 -10 到 -1),但會使“玩家 1”變得更糟(從 0 到 -1)。

從 (A, B) 移動到 (A, A) 會使“玩家 2”變得更好(從 -10 到 -6),但會使“玩家 1”變得更糟(從 0 到 -6)。

從 (A, B) 移動到 (B, A) 會使“玩家 2”變得更好(從 -10 到 0),但會使“玩家 1”變得更糟(從 0 到 -10)。

因此,從 (A, B) 轉移到任何其他組合會使一名玩家的情況變得更糟。(B, A) 也是如此。

那麼為什麼(A,B)和(B,A)不是帕累託有效的?

(A, B) 和 (B, A) 實際上是帕累託有效的。

我相信您的困惑可能是因為在討論囚徒困境均衡的帕累托無效率時,我們總是將(B,B)作為(A,A)的帕累託有效替代方案討論,並且(幾乎)從不討論(A,B)或(乙,甲)。

請記住,帕累托效率始終需要評估起點。即,確定一個案例是否帕累託有效的一種方法是詢問“從這一點開始,是否有任何其他分配是帕累托改進的?”。在這裡,帕累托改進是一個案例,使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沒有人變得更糟。

討論的自然起點是納什均衡 (A,A)。從那裡開始,只有 (B,B) 是帕累托改進,這足以表明 (A,A) 不是帕累託有效的。這就是經濟學家喜歡強調囚徒困境的原因,也是教科書討論集中於 (B,B) 的原因。

但是,如果您的起點是 (A,B) 或 (B,A),那麼正如您所說,帕累托改進是不可能的。因此,這兩種情況也是帕累託有效的。但是,請注意,無論如何,這些都不是非常有趣的起點,因為它們不是納什均衡,因此討論起來有點無關緊要。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