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
斯賓塞的就業市場信號遊戲
我對就業市場信號遊戲有點懷疑。我指的是博弈論入門:Gibbons,第 4 章,信號 博弈 $ e_s>e^(H) $ ,因此低能力類型沒有動機模仿高能力類型,因為他/她只會模仿 $ e $ 在。。。之間 $ e^(H) $ 和 $ e_s $ . 我理解這背後的原因。但是,我似乎無法理解為什麼高類型玩家會選擇發出信號,因此他/她這樣做會獲得較低的回報(因為它不是最佳的)。是不是因為低能力類型模仿他/她而導致的“損失”大於沒有發揮最佳動作的“損失”?這和順序理性有什麼關係嗎?
我手邊沒有 Gibbons 的副本,所以我不能談論那裡展示的具體模型,但只能說一般性。結論的直覺是基於以下因素的組合:
- 只要企業能夠區分高低類型,就願意為高類型支付高工資,向低類型支付低工資
- 如果公司無法區分這兩種類型,它將支付這兩種類型的相同工資,等於它們的平均生產率
- 低工資型會盡量偽裝成高工資型以獲得更高的工資(注意,即使是平均工資也高於低工資)
- 高型,為了得到高工資而不是平均工資,會盡可能地與低型區分開來
因此,如果 $ e^(H) $ 是一個足夠小的成本讓低類型支付假裝高類型,然後高類型選擇 $ e^(H) $ 只會導致他們獲得平均工資而不是高工資。
結果,高類型會願意付出更大的成本 $ e_s>e^*(H) $ — 對於低類型的人來說成本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不會發現支付平均工資是有利可圖的,但同時對於高類型的人來說足夠小,以至於他們從獲得高工資而不是平均工資超過這樣的成本—要區別於低類型。
這裡的關鍵是要考慮低類型(和不對稱資訊)的存在。他們是導致高類型工資降低到平均水平的成本 $ e^*(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