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以牙還牙的策略中,大玩家會因為完全失敗而遭受更多的損失?
我正在閱讀一些摘要介紹以了解博弈論。我看到一句話:
一個“大”球員在完全的補球中遭受的痛苦不成比例地更大,即使在小魚苗正在補球時,他也可能會合作行動
我了解當市場在政府乾預下變得更加競爭時,曾經合作的公司會因為這個連結而繼續合作
以牙還牙的策略複製了其他玩家之前選擇的內容。如果玩家通過策略 (C,C) 進行合作,他們將永遠合作。
但是我想知道為什麼大玩家會遭受更多的完整的finking?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直覺的例子,尤其是與大公司作為大玩家相關的例子。
這實際上取決於如何定義“大”玩家。但是對於您連結的 PBS 文章中提到的沙特阿拉伯/歐佩克的情況,可以想像一個這樣的虛構數字範例:
以無限重複博弈為例,讓石油的逆需求為 $ P(Q) = 32 - Q $ 在每個時間段內,其中 $ Q $ 是世界石油總產量。假設有一個產油大國( $ L $ ) 和十個產油小國 ( $ 1,2,\dots $ )。為簡單起見,讓生產石油的邊際成本為 $ 0 $ 適用於所有國家,但它們受到能力的限制: $ L $ 最多可以生產 $ 24 $ 單位,而每個小國最多可以生產 $ 4 $ 石油單位。
假設各國同時選擇每個時期的產量,每個國家的目標是最大化其石油收入的時間平均/貼現總和。
主張 1無論納什均衡是什麼,每個時間段內每個人都在生產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每個時期的總產量為 64 單位,無論單個國家減少多少產量,總產量都將在 32 單位以上,因此市場價格始終為零,因此沒有偏離的動機。
權利要求 2如果各國就總產量達成一致 $ Q = 16 $ (壟斷水平)並通過他們每個人的生產來實現這一目標 $ 25% $ 容量,即 $ q_L = 6 $ 和 $ q_1 = q_2 = \dots = q_{10} = 1 $ ,那麼在折現因子足夠低的情況下,如果出現背叛,就會有恢復到最大產量的威脅,這也是一個納什均衡。
作為國家 $ L $ 比其他國家擁有更大的市場份額,如果權利要求 2 中描述的合作情況崩潰並且市場狀態變為權利要求 1 中描述的狀態,它將遭受更多(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