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
(為什麼)馮諾依曼不是納什均衡概念的粉絲嗎?
Charles A. Holt 和 Alvin E. Roth 的《納什均衡:觀點》指出:“在與其中一位作者的個人交流中,納什指出,馮·諾依曼是一位‘歐洲紳士’,但並不是納什方法的熱情支持者。”
有沒有更多關於馮諾依曼為什麼有這種態度的資訊?或者我們能推斷出一個合理的答案嗎?
有沒有更多關於馮諾依曼為什麼有這種態度的資訊?
應該有,但我沒見過。
或者我們能推斷出一個合理的答案嗎?
這是基於博弈論社區傳聞的一種可能性。
馮諾依曼認為零和博弈與其他博弈有明顯的區別。
- 在零和博弈中,沒有合作的希望。因此,玩家進行自私的、個人主義的決策是有道理的。很自然地假設玩家選擇獨立做的事情並考慮到他們的最大利益。此類博弈的最終解決方案概念是極小極大均衡的概念,這與納什均衡的概念相吻合。
- 在其他遊戲中,通常至少有一些互利合作的空間。理性的人相互交談並嘗試尋找合作方式是有道理的。因此,玩家必須獨立選擇做什麼並只考慮他們的最大利益,這一點並不明顯。我聽過這個故事的方式是,對於此類游戲,馮諾依曼贊成合作博弈論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中,決策可以由一群人集體做出。
我將添加一個進一步的說明。在 1950 年代,沒有經驗證據支持這兩種假設。回想起來,我們確實在實踐中看到人們在面臨囚徒困境時經常合作。此外,支持均衡行為的最廣泛引用的現場證據來自接近零和遊戲(點球、網球發球)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