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要求

減少統一消費稅扭曲的影響

  • October 14, 2015

我詢問了此處顯示的一些著名澳大利亞經濟學家的調查結果(這是非常有趣的 IGM 論壇調查的類似以澳大利亞為中心的版本)。調查結果出乎我的意料,令我感到驚訝。

  • “通過取消豁免(例如食品、健康和教育)來增加通過商品和服務稅(GST)徵收的政府收入,比通過提高 GST 稅率同時保留現有豁免來獲得相同的額外收入要好。”

我的問題是,是否有任何關於從扭曲性稅收過渡到扭曲性較小的稅收的影響的實證研究或其他研究可以應用於澳大利亞的案例?

我遇到了這個展示文稿 ,它試圖模擬與所問問題非常相似的東西。這是完整的文章

它使用增值稅而不是消費稅,但它們基本上是等價的。 抽象的

為了獲得發展所需的公共資金,尼日爾正在研究將增值稅基礎擴大到免稅商品和基本食品的可能性。這一提議引發了激烈的反對,引發了稅收的社會影響問題。間接稅應該統一還是有區別的問題在文獻中已經引起了很多關注,但只是消費者習慣於考慮的問題。由於公共行政效率低下,增值稅也可以成為生產稅,而不僅僅是消費稅。這種新方法可以改變關於最優增值稅設計的通常結論。尼日爾實際經濟的第一個微觀宏觀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就是為了回答這些問題而開發的。該模型的結果表明,儘管與初始情況相比,恢復增值稅稅率會產生社會成本,但增值稅的分配影響因國家實施的製度而異。首先,如果退還增值稅抵免額,與單一稅率相比,多稅率增值稅設計只會在社會上更受歡迎。此外,將糧食作物農業部門的增值稅豁免與其餘部門的稅基擴大聯繫起來,結果證明是尼日爾的最佳選擇。事實上,它將增加公共收入,同時考慮到國家減貧目標。首先,如果退還增值稅抵免額,與單一稅率相比,多稅率增值稅設計只會在社會上更受歡迎。此外,將糧食作物農業部門的增值稅豁免與其餘部門的稅基擴大聯繫起來,結果證明是尼日爾的最佳選擇。事實上,它將增加公共收入,同時考慮到國家減貧目標。首先,如果退還增值稅抵免額,與單一稅率相比,多稅率增值稅設計只會在社會上更受歡迎。此外,將糧食作物農業部門的增值稅豁免與其餘部門的稅基擴大聯繫起來,結果證明是尼日爾的最佳選擇。事實上,它將增加公共收入,同時考慮到國家減貧目標。

結論

  • 統一的增值稅有利於 GDP
  • 降低農產品稅率更為進步。

將增值稅(或商品及服務稅)作為消費稅生產稅有一些略有不同的結論:

  • 稅收的影響是模棱兩可的,取決於該部門的結構。

總之,至少有一些經驗證據表明,這些消費稅豁免增加了福利並減輕了它們略微遞減的性質。

總的來說,有關於這個問題的理論工作。事實上,許多最優消費稅的標準模型通常會產生一種在稅率上不斷增加和凸出的扭曲。這意味著將一種商品的稅收從 5% 提高到 6% 會比將其從 2% 提高到 3% 導致更大的扭曲。按照這個邏輯,對很多商品徵收低稅率比對少數商品徵收高稅率要好,因為扭曲會更小。這意味著取消免稅(對目前稅率低於其他稅率的商品徵稅)比提高以前徵稅商品的稅率(因為它們目前的稅率高於免稅商品)要好。總而言之,這意味著對免稅商品徵稅的扭曲,這意味著從 0% 到例如

有關參考,請參見我在網上找到的此幻燈片集中的幻燈片 30(以及之前的幾張)。它來自曼昆的微觀經濟學原理。

然而,這並沒有考慮到任何“公平”考慮或對家庭因此無法負擔足夠食物的情況的福利影響。因此,標準理論可能不適用於對食物徵稅可能導致飢餓的情況,因為沒有考慮飢餓。然而,對於像澳大利亞這樣擁有其他方式為有需要的人提供福利(包括食物)的富裕經濟體來說,情況可能並非如此。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