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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權投票:按選舉票數加權的代表投票

  • September 20, 2020

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關於選民選舉代表的投票系統的文獻,在代表大會中,每個代表的投票權都是由她當選的票數加權的。

例如:一個特殊但簡單的例子是美國最高法院。這裡的“選民”是美國參議員,他們的“代表”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他們的投票權重可能等於他們被確認的票數,而不是每個法官都有平等的投票權。這會有所不同,因為共識候選人似乎得到了更多選票的確認——至少在目前系統中是這樣。改變最高法院的投票機制當然會影響確認,但這可能是一種激勵共識的方式。

在大选和議會代表的情況下,這種加權投票制度將激勵代表試圖代表他們所在地區的所有選民,而不僅僅是多數。(假設代表關心他們的投票權,但人們總是可以將他們的薪水與他們當選的票數掛鉤。)

這個想法很簡單,所以之前可能已經提出過。請參考一些文獻。

你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因為它在科學文獻中已經部分但沒有完全討論。

Jean-François Laslier 在一篇博文(法語)中討論了您的確切提議(根據他們在選舉中獲得的票數對代表進行加權),請參見此處

在實踐中,代表通常是根據地域選舉產生的,他們的權重取決於他們所代表的當地區域(通常是:其人口)。關於這個主題有完整的文獻。巴林斯基和楊

$$ BY $$專注於如何設計(整數)投票權重,使其盡可能接近與人口的比例。隨之而來的文獻對比例概念的可取性提出了質疑,該領域的代表性論文是 Barbera 和 Jackson$$ BJ $$. 此外,你的提議似乎是民運人士所倡導的流動民主制度的一個特徵。在該系統中,每個人都可以對每個決定進行委託或投票,代表的權重等於收到的委託數量。該系統已由德國海盜黨進行了試驗。它最近在電腦科學中得到了研究。一個問題是一些有影響力的成員可能會獲得過多的選票

$$ GKMP $$. $$ BY $$: 巴林斯基和楊。公平代表。1982年 $$ BJ $$: 巴貝拉和傑克遜。關於國家權重:在異構聯盟中分配投票權重。2006年 $$ GKMP $$: Gölz, P., Kahng, A., Mackenzie, S., & Procaccia, AD。流動民主的流體力學。2018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4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