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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末回購高峰(為什麼不鎖定更長的回購)
隨著經銷商縮減資產負債表,關於季度末回購高峰的討論很多。我一直在彭博社上閱讀它,我在螢幕上看到一夜之間的 GC 高達 3.6%。這是銀行出於監管而從回購中撤資(即不借出現金並接受抵押品)的結果嗎?如果他們不減少資產負債表,會有什麼懲罰?為什麼借款人不只是鎖定較長期的回購利率,這樣他們就不會受到這些融資成本的影響?
最後,我了解到,上週拍賣的新國債(2 年期、5 年期和 7 年期)以 4/1 結算也有幫助。由於這是在季度末之後,因此不會包括在監管計算中。此外,由於這些問題是在發行時購買的,因此在 4 月 1 日之前沒有現金兌換。
所有銀行對會計資產負債表的使用都有限制。季度末的敏感性增加,用於計算各種盈利能力指標,如資產回報率。通常每個季度末的限制是由管理層在內部施加的。
由於這些限制,銀行提供的資金較少,因此月末的隔夜回購利率可能會變得不穩定。借款人明白這一點,他們中的一些人確實終止了借款,但不是全部。有些人更願意冒險——畢竟,並非所有季度末都波動較大。確實,以 4/1 結算的債券不會出現在 3 月底的資產負債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