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 GDP 計算服務和 GDP 計算服務之間的界限是什麼?
假設我和我的朋友達成協議,我向他提供“服務”(實際上什麼也不做),他也向我提供相同的“服務”。這些服務的價格為 10 美元。對於每筆交易,我們產生了 20 美元的 GDP。然而,事實上我們什麼也沒生產。
有人提出這個悖論是為了論證某些商品和服務的價格遠高於應有的價格這一事實。
我回答說,計算GDP的服務應該得到市場的認可,而不是兩個或幾個人。然而,他的進一步陳述讓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需要多少人的參與才能讓它成為一個市場?很多商品的高價不是被大多數人認為是荒謬的,只是被少數人接受嗎?
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抽像畫,它的製作成本低得愚蠢,但被一些有錢人以非常昂貴的價格欣賞,普通人認為這根本不正確。
但是,按照消費法,只要這些項目是在當年生產的,其支付的費用就計入GDP。
市場只是供需相遇的地方。來自 Mankiw 微觀經濟學原理 5ed pp 66:
市場是特定商品或服務的一組買家和賣家。買方作為一個群體決定產品的需求,而賣方作為一個群體決定產品的供應。
市場有多種形式。有時市場是高度組織化的,例如許多農產品的市場。在這些市場中,買賣雙方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見面,拍賣師幫助定價和安排銷售。
更多的時候,市場的組織性較差。例如,考慮一個特定城鎮的冰淇淋市場。冰淇淋的購買者不會在任何時候見面。冰淇淋的銷售商分佈在不同的地方,提供的產品也有所不同。沒有拍賣師喊出冰淇淋的價格。每個賣家公佈一個冰淇淋蛋筒的價格,每個買家決定在每家商店購買多少冰淇淋。
此外,曼昆談到買家和賣家群體,但在許多論文和研究工作中,它是供需相遇的任何地方,即使這兩個群體的群體規模 $ n=1 $ .
但是,既然您用 GDP 標記了您的問題,那麼您應該記住,GDP 是作為在正規市場銷售的商品和服務的最終價值計算的。GDP 完全忽略了在黑市、灰色市場或家庭生產中出售的商品和服務,因為統計機構顯然無法直接收集有關此類活動的數據(他們可以對其進行估計,但這會使整個衡量標準不那麼可靠,因此通常情況下,我們只為正規部門計算 GDP——但這並不意味著黑色或灰色市場或家庭生產不會為經濟增加價值,它們顯然會增加價值,只是很難衡量)。
許多商品的高售價被大多數人認為是荒謬的,只是被少數人接受?
這沒關係。根據我們(在經濟科學中)目前對價值的理解,價值是主觀的。那就是價值在旁觀者的眼中。繪畫沒有客觀價值。
如果有人要為某些抽象藝術支付10000000美元,那麼這意味著該人對該藝術的估值至少 為10000000 美元。這本身並沒有什麼可笑的,這只是該人的顯性偏好。
你要說花那麼多錢買一幅畫是荒謬的,你要麼做出道德判斷,要麼把自己的喜好強加給別人。
A)經濟學不處理道德判斷,經濟學是科學。一個哲學家可以爭論買這幅畫是否荒謬,我們只關心人們自己認為什麼有價值。
B)每個人對所有商品的估價都不一樣,沒有理由選擇1個人的估價,說那是每個人的估價。如果您關心衡量經濟中產生的所有價值,您希望記錄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價值,所有個人對其進行估價。
現在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您看不到人們的頭腦,但市場價格代表商品必須為個人帶來的最低價值(例如,如果您以 10 歐元的價格購買戲劇門票,您將獲得 10 歐元的價值) ,因此 GDP 以市場價格記錄,作為我們最好的商品或服務給個人帶來的經濟價值。
非 gdp 計算服務和 gdp 計算服務之間的界限是什麼?
邊界是服務是否是最終的(例如,企業對企業的服務不計算在內)以及服務是否在某個市場上正式出售(例如合作夥伴之間的家庭服務,如 cooing 等不計算在內),但您實際上獲得了一些服務發票或賬單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