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市場整體的經濟行為是否與壟斷市場相同?
我們知道,競爭市場中的定價機制和單個企業的行為與壟斷權力不同。
然而,競爭市場(整體)和壟斷市場的需求曲線都向下傾斜。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能否將競爭市場視為一種壟斷力量?
PS:我所說的純屬理論。因此,純理論對我的問題是可以的。
直覺上,我會說不。壟斷企業的主要權力是企業可以隨意改變價格,而競爭企業對價格沒有權力。
由於需求規律,競爭性市場需求曲線向下傾斜。典型的程序是將總需求曲線確定的價格作為給定的,並將單個公司的需求曲線設置為等於該價格。這似乎很奇怪(假設在您知道公司需求之前就知道市場需求),但是考慮到完全競爭的假設(特別是完全知識),這確實是有道理的。如果每個公司都完全了解其商品的需求,那麼他們天生就知道市場需求曲線。這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這就是你如何推導出競爭公司的價格接受行為。
現在我們已經確定了價格接受行為存在的原因,我們可以討論競爭市場(作為一個整體)是否可以表現得像壟斷一樣。對此的答案是,總體競爭市場幾乎不可能表現得像卡特爾(壟斷)。其原因是因為他們的需求具有完全的彈性。假設,不知何故,每家公司都同意在完全相同的時間將它們的價格提高到完全相同的數量。再假設一家公司有能力生產足夠的商品以滿足一定價格的需求。這家公司(或任何類似的公司)將有巨大的動機降低價格,因為通過降低價格(即使是極小的數量),他們將立即獲得對商品的所有需求。如果只有一家公司決定作弊,那麼整個市場最終會回到原來的市場價格。出於這個原因,一個聚合的完全競爭市場幾乎不可能像卡特爾一樣行事。
是的,在一定程度上競爭市場的組成部分是不可擴展的。這可能是稀有礦物、專利,甚至只是規模經濟。鑑於這種稀缺性幾乎存在於所有生產中,壟斷市場的成分將存在於任何所謂的“競爭”市場中。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在產能受限、產能稀缺的情況下,價格戰就不可能存在。Acme 以 50 美元的價格出售小元件。和 XYZ 一樣。Acme 想要更多的業務……所以他們將價格降低到 30 美元。但是他們的業務比他們所能服務的要多。然後他們就會出現短缺……人們最終會購買 XYZ 小元件,即使它們更貴,所以 Acme 提高了配給價格,我們又回到了開始的地方。
如果 Acme 將他們的價格提高到 70 美元,XYZ 不能保持在 50 美元不變,否則他們會賣光。所以以這種奇怪的方式,許多“競爭性”市場(比如石油)表現為一個壟斷實體。
假設 Acme 和 XYZ 合併……它們的行為將是相同的。他們不會因為固定的產能而降低價格,但可以而且將把價格提高到壟斷水平。
如果生產要素不能複制,這將是一個因素(我們不能“製造更多的石油”,我們不能忽視專利,規模經濟也不能複制)。最後一點,如果單位生產成本與銷量成反比關係,那麼大公司將擁有小公司沒有的優勢。或者換句話說,我們不可能擁有 50 家大規模的電腦處理器製造商,而 AMD 和英特爾現在享受的規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