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
了解法律和經濟學中的外部性
某物是外部性部分是關於物理現實的陳述,部分是關於法律制度的陳述。
這是什麼意思?我假設外部性作為物理現實問題的方面只是人們只關心自身利益,因此外部性可能會發生。但是我不明白某事是怎麼回事外部性可能是關於法律規則的陳述。
你沒有給出報價的來源,但大概是這個意思。X 的一種商品的生產或消費是否會影響 Y(以物理方式,例如 X 工廠的煙霧或 X 播放響亮音樂的噪音,而不僅僅是通過價格體系的運作)是事實。另一方面,是否要求 X (假設產生負面影響)承擔對 Y 造成損害的成本,這是一個法律問題。這似乎意味著只有在法律沒有要求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外部性。
然而,一些作者將法律方面排除在外部性的定義之外。例如,Baumol & Oates 聲明(此處引用,第 5 頁頂部):
“當某個人(比如 A)的效用或生產關係包含真實(即非貨幣)變數時,就會出現外部性,這些變數的值是由其他人(個人、公司、政府)選擇的,而沒有特別注意對 A 福利的影響。”
這種定義的一個優點是,它避免了當外部性被上述法律處理時不再存在的暗示。相反,我們可以說外部性仍然存在,但已經被內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