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

計算失業率的基本問題

  • May 1, 2017

我想知道我是否正確解釋了以下陳述,並且非常感謝任何幫助。

“16-24歲未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失業率為12.2%”

我將其解讀為未接受全日制教育和失業的 16-24 歲從事經濟活動的人的比例為 12.2%。

為了澄清,我相信它說

$$ 12.2%=\frac{\text{economically active (full time education and unemployed)}}{\text {economically active (FTE unemployed + FTE employed)}} $$ 它是否正確?我在網上查過,只看到總人口中的失業率一詞。

我不是經濟學家,而是數學老師,我需要這些資訊來理解即將到來的基於上下文的考試的材料。我對百分比沒有問題,但需要確保我正確解釋了經濟學。

提前感謝您的任何澄清。

不,這是不正確的。您應該將 FTE 中的人排除在勞動力之外。失業率是失業勞動力的比例。勞動力被定義為就業人數和求職人數的總和(因此它也不包括養老金領取者、休育兒假的父母等)。在您的範例中,勞動力應僅由 16-24 歲的人組成。

是的

$$ 12.2% = \frac{\text{unemployed who are 16-24 years old}}{\text{labour force who are 16-24 years old (employed + unemployed)}} $$ 編輯:我補充說,在這個例子中,勞動力僅限於指定的年齡組。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