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條件是互惠的嗎?
我正在嘗試了解貿易條款的含義,但我很困惑。從維基百科的文章中,它說TOT是出口價值與進口價值的比率,因為對於另一個國家來說,這些是相反的,另一個國家的TOT是相反的,但我不明白它是如何工作的。
假設貨幣符號 $ 的國家 X 與貨幣符號¥的國家 Y 進行交易。(我使用的匯率是1美元= 5 日元,但這不相關。)
我們考慮兩種商品,A 和 B。公司購買投入並出售產出,或者購買批發和銷售零售,或者購買工業投入並銷售該行業的產品。
輸入 A 可以在 Y 中以 10 日元購買。由於在 X 購買它的成本為2.20 美元,XA 公司從 Y 的市場購買 300 萬件。相反,B 可以在 X 以 2 美元的價格購買,但在 Y 的價格為 12 元,因此 YB 公司從市場購買 300 萬件X市場。
由於 X 國出口 300 萬單位的 A,在 X 中價值為 2.20美元,其出口價值為 660萬美元。由於它進口了 300 萬件價值為 2美元的 B ,它的進口價值是 600 萬美元,而 1.1 是它的 TOT。
Y 國出口 300 萬單位價值 12 元的 B,進口 300 萬單位價值 10 元的 A 作為其 TOT 的 1.2。
我不明白為什麼當它們是 1.1 和 1.2 時,TOT 應該是互惠的。
編輯:也許我做錯了。出口價值和進口價值中的“價值”是什麼意思。如果有人在當地購買,我認為這是成本。
貿易條件是相對價格的衡量標準,而且只是價格。不涉及數量。正如最近的一篇評論論文所說:
“除了我將在下面指出的例外情況,大多數貿易經濟學家將一個國家的貿易條件定義為出口價格除以進口價格, $ p_X/p_M $ ”(第 2 頁)。
因此,根據定義,在兩國模型中,它們是互惠的。在具有更多國家的模型中,可能存在差異,因為一些國家可以進口或出口不同的商品。
實際上,我不知道您在看哪個維基百科,但在英文版中,第一行指出:
“貿易條件(TOT)是指出口與進口的相對價格,定義為出口價格與進口價格之比。”
為了將來參考,維基百科是一個不可靠的來源。如果您在教育機構,很可能您可以訪問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詞典(貿易條款文章在這裡)。如果沒有,您可以搜尋“貿易條款 pdf”,並希望獲得一位慷慨的教授的幻燈片,他/她正在與世界分享他/她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