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
外債定義存在問題
維基百科是這樣解釋外債的:
“在公共財政中,外債(或外債)是政府債務總額中欠外國債權人的組成部分;其補充是欠國內貸方的內債。債務人可以是政府、公司或公民那個國家的。”
政府債務是政府或主權國家對貸方擁有的債務。它不包括該國私人實體的債務。外債是政府債務的一部分。那麼,企業或公民的債務是如何影響一個國家的外債的呢?
維基百科上的段落令人費解。政府債務總額為政府發行的國內外債務之和。
$$ \text{Total Debt} = \text{foreign debt} + \text{domestic debt} $$
外債和內債均由政府發行。
區分是基於誰擁有政府債務。
如果當地企業、公民或政府機構持有政府債務,那就是國內債務。
如果外國公民、企業或政府擁有債務,那就是外債。
例如,我住在荷蘭。我可以通過我的銀行購買美國政府債券。如果我購買一些美國債券,它們將成為美國外債的一部分。如果一些荷蘭公司或荷蘭政府購買美國債務,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