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

“最惠國”這個詞誤導了我。請解釋

  • July 22, 2018

我的理解

如果 A 國將最惠國待遇擴大到 B 國並降低產品關稅,那麼它必須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所有其他國家。因此,WTO 鼓勵多邊讓步,而不是扭曲貿易的雙邊讓步。

問題

如果對所有國家都一樣,給予 B 國最惠國待遇有什麼意義?此外,“最惠國”一詞在這裡完全具有誤導性。A 國本可以宣布它將降低對所有 WTO 成員的特定產品的關稅,而不是將 B 國納入整體範圍。

請解釋一個國家授予另一個最惠國地位的意義何在,如果這裡只涉及兩個國家,為什麼它適用於所有 WTO 成員。

你似乎有錯誤的方式。

A國將最惠國待遇延伸至B國的行為只影響B國產品的進口關稅,不影響其他國家產品的進口關稅。最惠國待遇意味著最惠國產品的關稅不能高於從其他國家到A國的同類產品的最低進口關稅。(因此稱為“最惠國”,因為它將具有最低的關稅。)類似產品來自 A 國沒有最惠國待遇的其他國家的關稅可能高於對 B 國產品徵收的關稅。

有一些警告。例如,如果 A 國與 X 國和 Y 國處於自由貿易區,並且對其產品完全不徵收關稅,那麼即使 A 國授予 B 國最惠國地位,這並不意味著它不能對 B 國的產品徵收任何關稅. 基本上B國必須得到最低的關稅,但自貿區不被視為零關稅,而是免徵關稅。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