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
普遍基本收入
2017 年,一些國家採用了普遍基本收入作為福利金的替代方案,我的問題是,政府在經濟上是否可行?
在我看來,這不是一個定義明確的問題,因為您所說的“可行”不是很清楚:
- 如果您的意思是“發達國家原則上能夠支付 UBI 費用嗎?”那麼答案是肯定的。
- 也許您的意思是“政治上可行”?顯然,這取決於對再分配的政治限制、對“施捨”的態度等——儘管我不確定這是討論此類問題的適當論壇。
- 也許你的意思是“一件好事”?好吧,這並不是真正可行的意思……
是的。這在經濟上是可行的,因為我們必須考慮錢從哪裡來。中央銀行基本上可以憑空創造貨幣並回購債券。或者,銀行可以創造更多的貸款和增加可以控制貨幣供應的銀行存款。然後,政府可以通過稅收或借貸來增加收入。理論上,政府可以根據美聯儲和中央銀行可以操縱的貨幣供應量,從其徵收的稅款中發放基本收入。
Y = GDP,I = 投資,C = 消費,G = 政府支出
如果 GDP 是 Y = (C + I + G) 現在,可支配收入是 Y - T(稅收)。公共儲蓄是 T - G。私人儲蓄是可支配收入 - Consumotion。如您所見,如果儲蓄充足,政府可以向其公民發放轉移支付(在這種情況下為基本收入)。
你可能會問“如果一個國家沒有足夠的儲蓄來支付基本收入怎麼辦?”。這就是藉錢的地方。如果儲蓄不足,政府可以藉更多的錢,增加赤字,仍然向每個公民發放基本收入的轉移支付。任何一項政策的效果都可能不好,也可能不壞。這更像是一個規範的陳述。我只是通過這個模型來說明它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