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

多少股票回購是合法的?

  • July 3, 2019

我對股東回購的理解是Investopedia給出的定義:

股票回購,也稱為“股票回購”,是一家公司從市場上回購其股票。您可以將回購視為對自身進行投資的公司,或使用其現金購買自己的股票。想法很簡單:因為公司不能作為自己的股東,回購的股份被公司吸收,市場上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減少。

在 Mazzucato 博士的“企業家國家:揭穿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的神話”中,股東回購是經濟停滯的標誌,將股票價格和高管薪酬置於有益於社會的事物之上:

我們目睹了商業部門的金融化程度不斷提高,許多公司在股票回購上的支出比在人力資本和研發等領域的支出更多——以提高其股價、股票期權和高管薪酬。正如 Lazonick (2014) 的工作所表明的那樣,在過去十年中,財富 500 強公司在股票回購上花費了近 4 萬億美元。

如果您正在尋找更多關於這句話的背景資訊,我已經閱讀了這本書。

此外,Robert Reich 認為它們應該被定為非法,就像 1982 年之前一樣

股票回購是人為乾預所謂的“自由市場”以支撐股價的努力。因為它們創造了一種人為的需求,它們迫使股票價格高於其自然水平。隨著流通股的減少,剩餘的每一股都價值更高。

回購不會創造更多或更好的工作。花在回購上的錢不投資於新設備、研發、工廠或工資。它沒有建立公司。回購不會增長美國經濟。

那麼,為什麼回購如此受企業 CEO 的歡迎呢?

因為 CEO 薪酬中越來越多的部分是股票和股票期權,而不是現金。因此,當股價上漲時,高管們就會大賺一筆。他們前幾年的薪酬價值也在上升——這相當於在他們本已高得離譜的薪酬基礎上進行追溯(和賬外)加薪。

是否有一定數量的股東回購可以被視為經濟健康的標誌?其中“健康”是指通過將財富重新分配給那些參與創造利潤或增加人類集體知識的勞動者,仍然有益於社會。或者,提出了哪些法規來糾正短視的回購?

如果公司有多餘的現金或流動性過剩,無法有效地進行資本投資,並且有理由相信購買股票的預期回報值將高於其他選擇(如購買股票或金融工具),這將是合法的,其中“合法”可以定義為任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的長期價值增加。

至於確定這種做法多久“合法”進行,而不是為了讓內部交易者從減少股票供應中獲利從而非法推高價格而進行操縱,這是一個不同的問題。

從長期利潤最大化的角度來看,讓執行董事會控制權與所持股份不成比例的股票回購是否“合法”的問題,應與超額現金是否使回購合法化的問題分開考慮。

至於無法有效配置的超額現金是否是“健康經濟”的標誌,這無需通過觀察考慮股票回購的特定公司的超額現金來確定。例如,一家公司可能擁有無法有效部署的多餘現金,在這種情況下,它預計從股票回購中獲得比投資替代金融資產或證券更高的回報,而這不一定適用於整個經濟體(這將與關於金融市場總是有效地將資本重新分配到最有利可圖的用途的各種理論假設相矛盾……但這可能會發生。)

對“非法”股票回購的相關監管方法可能屬於股東權利(其他股東在決定股票回購以暫時抬高股價以謀取個人利益的情況下很難代表其他股東),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屬於內幕交易。監管框架及其應用因司法管轄區而異。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