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

為什麼GDP等於收入之和?

  • October 24, 2015

國民收入可以用兩種方式表示:

  • In 可以從 GDP 推導出來,大致是“花費的錢”的總和:GDP 等於 C + G + I + NX,其中 C、G、I 和 NX 是家庭消費、政府支出、投資和淨出口。然後通過增加來自國外的淨收入並去除固定資本的消耗來獲得國民收入。
  • 可以計算為收入之和(詳見此處):主要是稅前員工薪酬、稅前企業利潤、生產稅和進口稅。

兩種方法給出相同結果的事實(更不用說“統計差異”)通常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這個原則是有道理的,但我正在尋找一種嚴格的方法/數學證明。

  • 可以說,無論代理商賺什麼,他們都會花錢。但是,如果他們節省一些錢呢?
  • 可以說,無論花費多少,都是由某個代理人賺取的。但是我嘗試了這個並且無法擺脫第一個公式中的“我”。

有人可以啟發我嗎?

把所有的積蓄都投資起來是對的。

您可以使用(簡化的)國民收入和國民產出來顯示相等性。

國民收入為 $ NI=S+I $

國民生產總值等於國民收入: $ NP=NI $

國民生產總值等於消費和投資之和: $ NP=C+I $

通過使用這三個方程可以證明, $ I=S $ .

這個假設是針對IS-LM 模型的IS 曲線做出的。

好的,所以我想我開始明白了。但是,如果有人確認這一點+糾正仍然存在的缺陷,我仍然會很高興。

原因是所花費的一切(GDP)都歸於某人。如果我們去掉政府僱員的工資、VTA 和 G、C 和 I 的進口,並增加出口,我們就會得到公司的銷售額。所以 :

公司銷售額 = G + C + I - 政府工資 - VTA - 進口 + 出口

=> 公司銷售額 = G + C + I + NX - 政府工資 - VTA

=> GDP = G + C + I + NX = 公司銷售額 + 政府工資 + VTA

公司的銷售額則可以分為工資和福利。費用在這個聚合視圖中消失了(但在 think 中仍然存在導入問題)。

所以:GDP = 福利 + 私營公司工資 + 利潤 + 政府工資 + VTA

=> GDP =(稅前)員工薪酬 +(稅前)利潤 + 生產稅,這就是我想證明的。

在此處輸入圖像描述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