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
為什麼是 Y=F(K,L),而不是 Y=F(K,L, 經濟利潤)?
最初,我們有收入分配:Y = MPLxL + MPLxK。
但是,當經濟利潤 = 0 時,我們的規模報酬不變。因為,輸入=輸出,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有足夠的錢分配給 L 和 K。
zY = F(zK,zL)
因此,沒有足夠的錢來分配經濟利潤。
那麼,為什麼是 Y=F(K,L),而不是 Y=F(K,L, 經濟利潤)。當規模收益不變時,它會自動考慮經濟利潤。
謝謝您的幫助。
如果你在測量 $ Y $ 在貨幣方面,那麼 $ Y=F(K,L) $ 是輸出值。 $ F $ 是關於可行性的,不知道為什麼要在其中包括經濟利潤的大小。您可以通過從輸出值中減去輸入成本來獲得經濟利潤。
你不應該混淆兩種關係,技術關係和描述經濟主體行為的關係。生產函式不描述企業生產或不生產的決定,以及產量的多少。
生產函式是一種技術關係,描述了生產的技術可能性 $ Y $ 有一定的生產要素, $ K $ 和 $ L $ , 在這種情況下。它將產出與生產要素聯繫起來。
在利潤最大化理論中,在微觀經濟學中,生產函式代表了一種約束,取決於可用的技術,企業可以生產什麼。在利潤最大化理論中,企業在給定技術的約束下最大化其利潤。
也就是說,利潤最大化描述了企業的行為,企業選擇生產多少產出,可用的技術說明什麼是可行的,它限制了企業的選擇。
利潤與技術無關,利潤不是生產要素。因此,在生產函式中引入它是沒有意義的。
要決定生產多少以使利潤最大化,您必須致電經理。要改變技術,您必須致電工程師或購買新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