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

Fama French 三因素模型是否適用於樣本(1993 年之後)?

  • August 9, 2013

有誰知道 Fama-French 三因素模型是否在 1993 年(即首次發表原始論文時)之後重新進行了實證檢驗?

我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關於 SMB 和 HML 因素是否代表真正的風險因素似乎存在相當大的爭論。在我看來,最好的測試是看看它們是否仍然沒有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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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ma 和 French 撰寫的國際股票回報的規模、價值和動量 (2011)

抽象的:
在我們研究的四個地區(北美、歐洲、日本和亞太地區)中,除日本外,平均股票回報的價值溢價隨著規模的擴大而降低。除日本外,到處都有回報動量,平均動量回報的價差也由小股票向大股票遞減。我們測試經驗資產定價模型是否捕捉到國際平均回報的價值和動量模式,以及資產定價是否似乎在四個地區整合。跨地區的綜合定價在我們的測試中沒有得到強有力的支持。對於三個地區(北美、歐洲和日本),使用當地解釋性回報的當地模型為根據規模和價值與增長形成的投資組合的當地平均回報提供了可以接受的描述。

在以下論文:“關於預期股票收益的橫截面:十年後的 Fama-French”(作者 Chou、Chou 和 Wang)中,作者使用 Fama-Mac Beth 二次回歸發現,規模效應在 1981 年後變得微不足道,賬面/市場效應在 1990 年後變得微不足道。

值得注意的是,Fama-French 因子的統計顯著性不僅對用於檢驗的樣本期高度敏感,而且高度依賴於用作因變數的檢驗資產。在 Fama-French 的兩篇論文(1993 年,2011 年)中,測試資產是根據規模和賬面/市場,和/或規模和動量形成的雙重分類投資組合。

Fama-French 的前提似乎是合理的:如果存在影響規模和價值溢價的定價因素,那麼根據股票規模和賬面市值比將股票分類為投資組合可能會導致跨越因子空間的多元化投資組合.

問題在於,通過將所有具有相似規模或 B/M 的資產組合在一起,獨立於這兩個公司特徵的因子載荷的任何變化都在很大程度上被消除了。

因此,為了進行更強大的測試,LHS(左側)投資組合應該增加與所提出因素相關性高但與規模和 B/M 相關性不完全的投資組合。

引用自: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