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水的經濟性質是什麼?
應該如何從經濟角度對水進行分類?
它是一種商品,一種自然資源,可以兩者兼而有之嗎?它是否取決於它的使用方式(例如,在某些過程中作為輸入/原材料)?我很好奇水在經濟上的所有特徵(例如,作為競爭商品、商品等),並希望得到一些建議。
您提到的大多數術語並不相互排斥。
商品不是一個專業術語,它只是表示一些(大部分)可替代的經濟商品(見此處或此處)。所以水是一種商品。
自然資源可以定義為(OECD 2005):
自然資源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可用於經濟生產或消費的自然資產(原材料)。
所以水也是一種自然資源。
就經濟分類而言,水(自來水或瓶裝水)是私人物品,因為它既具有競爭性又具有排他性(參見曼昆經濟學原理第 226 頁)。但是,這也取決於我們在談論哪種水。我假設您的意思是自來水或瓶裝飲用水。一個論點可能是河流、湖泊和海洋中的水是非排他性的(在湖泊的情況下,這也取決於湖泊的大小)。如果我們要談論海洋中的水,那將是由於非排他性而成為共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