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人類學:有沒有沒有市場的文化/社會?
我正在討論只要人類社會存在,“市場”或“市場”是否總是固有地出現。
鑑於市場被定義為供需的相互作用,並鑑於在我們的現實中總是存在維持自己生命的需求,同時資源有限,因此很容易暗示市場是經濟的固有特徵。人類社會。
因此,問題是:是否有文化或社會同意它們不產生市場?
在這種情況下,我正在閱讀有關互惠和再分配的術語。這些機制是否有別於市場的正式定義?即,是否可以說一群互惠互利的人觀察到了一個沒有市場的社會?
哪裡有社會,哪裡就有重複的交流。哪裡有反復交換,哪裡就有市場。
(當然,市場的發展/運作程度可能會有所不同。一個市場可能比另一個市場發展/運作更好,因為它具有更頻繁的交易、更好的產權和契約強制執行、更大的誠實/信任、更低的交易成本、更大的競爭,更好的資訊流動等)
交換應該被廣義地理解:它可以是另一個有形的物體,甚至可以是另一個的資訊。也可以是禮物交換。(一個常見的外行錯誤是認為只有涉及金錢的交易才算作交易。)
禮物交換包括獵人與團隊中的每個人分享他的重大發現的情況,並預設他可以訪問該團隊的其他資源。也可以是一個小組協助第二小組,並默契地認為第二小組將在需要時提供幫助。
粗略的交換比率可以通過傳統隱含地建立和維持:如果懶惰的約翰總是偷懶,那麼社區成員會注意到並最終制裁他(例如通過排斥)。所以,如果約翰一直從社區的其他人那裡拿走 $ X $ 每個月的肉量,那麼他也必須貢獻 $ Y $ 每月向社區其他人提供水果或其他商品和服務,以避免受到製裁。隨著時間的推移,粗略的交換比率(這些可能是一個寬頻)可能會形成並嵌入傳統中。如果條件發生變化,使得肉類相對於水果變得更加豐富/稀缺,那麼交換比率可能會相應改變。
(還有一種進化論觀點認為,這些交換比率往往是“正確的”,因為它們對應於實際的稀缺性:保持正確交換比率的群體蓬勃發展,而那些沒有消亡的群體。發展強勁的群體懲罰搭便車者和獎勵適當水平互惠的社會規範蓬勃發展,而那些沒有消亡的社會規範。)
如果兩個孤立的個體各自生活在自己的荒島上,他們一生中相互拜訪並進行一次或兩次孤立的交流,那麼人們可能會說不存在市場。但是,人們也應該爭辯說,這兩個人並沒有形成一個社會(根據“社會”一詞的任何合理定義)。
您用來描述市場的定義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鍾愛的定義,也稱為市場原教旨主義。它非常還原,因此有這個術語。
像平原印第安人這樣的游牧社會沒有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市場。本來會有交換和易貨交易,但將它們理解為市場就是誤解市場和易貨交易。
市場往往在久坐不動的社會中發展。住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可以大量積累商品,這是市場經濟的先決條件。馬克思在研究經濟制度史時把這種基本積累水平稱為原始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