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競爭市場相比,壟斷企業能否增加市場剩餘?
DWLs(Dead Weight Losses)經常被歸咎於壟斷,而競爭市場被認為在沒有 DWLs 的情況下仍然有效(假設零稅收/補貼和零外部性)。
但我想我找到了一個例子,即沒有壟斷(在這種情況下是受監管的自然壟斷)和競爭市場的存在會導致較小的市場盈餘(即 DWL)。我對麼?如果不是 - 為什麼?
讓我們假設有一個特定藥物的競爭市場。競爭很激烈。規模經濟沒有被最大限度地利用,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家公司能夠生存(只有一個 Gigafactory 有足夠的需求),因此,國家限制了工廠的最大規模,以便防止充分利用規模經濟。
儘管競爭激烈,很多人買不起藥。如果你什麼都不買,那麼顯然你不可能有剩餘。更不用說,由於成本較高和銷售量較低,生產者總體上的盈餘較低。
現在讓我們假設有一天國家決定,如果監管得當,壟斷可能不是那麼糟糕。因此,國家讓企業增加對規模經濟的利用,很快就只剩下一家企業了。當然,它是為了防止濫用而受到監管的。現在市場過剩增加了。消費者盈餘增加了,因為現在有更多的人買得起藥。生產者的剩餘也大於現有競爭市場的生產者的總剩餘,因為藥品的生產成本更低,購買者更多。
但是如果我們在現有競爭市場的基礎上增加了市場盈餘,那意味著什麼呢?令人震驚的是,這意味著所說的競爭市場有 DWL!即使沒有稅收/補貼和外部性。
更新 01:
好的,我嘗試將我的想法形式化。
讓我們假設有一個特定藥物的完全競爭市場。沒有稅收/補貼或外部性。
總需求為Qd=1000-P
總供應量為 Qs=-2+0.2*P
P = 835 是均衡價格,因此我們將 Q=165 作為均衡數量。
消費者的總剩餘等於 (1000 - 835)1650.5 = 13612.5
生產者的總剩餘等於 (835 - 10)1650.5 = 68062.5
因此市場盈餘為 13612.5 + 68062.5 = 81675
現在讓我們用可以充分利用規模經濟的受監管的自然壟斷取代競爭市場。
總需求相同,Qd=1000-P
法律規定P=ATC=200,而無自重損失的價格為P=183。 (3) 即Q=800。
壟斷者的MC=-100+5*P
消費者的總剩餘等於 (1000 - 200)8000.5= 320000
壟斷總剩餘等於1808000.5+800*(200-180)=88000
因此市場剩餘為 320000 + 88000 = 408000。
正如你所看到的,總的市場盈餘更大。大得多。
更新 02
我找到了 John Hey 的《中級微觀經濟學》一書,它似乎支持了我的結論。而且沒有什麼激進的。我將引用第 29 章中的一些地方。
“單個大公司可能更適合某些行業的一個非常明顯的原因是,單個大公司可能比許多小公司獲得更有效的技術。如果行業集中化會產生後果,這是一個合理的案例就提高效率而言——相反,如果將其分成許多小單元會導致效率損失和官僚成本增加……即使它表現得像壟斷者——結果會帶來相關的無謂損失——最終對於消費者和生產者來說,產品可能會更好。”
根據標准假設(您在問題中陳述的一些假設:沒有外部性等),沒有。這是從第一福利定理得出的。
也許有一些偏離標準模型的情況會支持類似於你的結論的東西,但我猜大多數經濟學家會將任何這種偏離視為缺乏“完美競爭”。
將其寫在模型中(甚至是簡單的模型)可能是一個很好的練習,以幫助您弄清楚這些偏離可能是什麼。
關於您在編輯中添加的範例:
首先,你的“壟斷”不是經濟學家所理解的壟斷。壟斷企業具有市場力量,因此沒有供給曲線。你的例子中的公司有一條供給曲線,沒有市場力量。
其次,你舉的例子似乎並不完全支持你的論點。你所介紹的兩種不同情況下的公司似乎具有明顯不同的生產技術(反映在不同的供給曲線中)。您的論點要求公司擁有相同的技術,只是完全競爭可以防止利用其(通用)技術的“規模經濟”。換句話說,這個結果是由生產技術的差異驅動的,而不是因為一個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另一個是壟斷的。(當他們說這是一個奇怪的比較時,我相信這就是對您的問題的一些評論的意思。)
此外,在第二種情況下,規模經濟究竟在哪裡?當公司能夠利用規模經濟時,我應該如何解釋正在發生的事情?請記住,在第二種情況下,如果有許多公司,只要總供給曲線相同,你就會得到相同的結果(關於盈餘)。有一家公司這一事實對您找到的結果一點也不重要。
讓我們在您的範例中具體說明前面的論點。國家的正確干預似乎不是讓壟斷繼續存在,而是對其進行監管。相反,國家應該做的是將壟斷者的生產技術提供給其他想要進入市場以促進競爭的公司。
假設國家這樣做,另一家公司以相同的技術進入市場。現在我們還假設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每個企業的供給曲線必須是
$$ q_s = -100 + 5P $$ 這使得工業供應
$$ Q_s = -200 + 10P. $$ 給定需求曲線 $ Q_d = 1000 - P $ ,均衡價格和數量是
$$ P^* = \frac{1200}{11}; , Q^* = \frac{9800}{11}. $$ 那麼總剩餘為
$$ \frac{1}{2} (1000-20)\cdot \frac{9800}{11}, $$一種 $ 7 % $ 盈餘增加。當更多公司進入時,盈餘也應該進一步增加。
盡量避免在上面發表進一步的評論。
好的,正如您所建議的,讓我們假設需求曲線沒有移動,因為P=ATC條件使價格沿著需求曲線移動。壟斷下剩餘較高的唯一情況是當ATC曲線向下移動時,在P=ATC的新經營規模下,ATC低於完全競爭中觀察到的值,並且該點不在規模不經濟區域或最小有效尺度。
這可能發生在通過國有化實現壟斷的嚴格監管環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