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經濟學
志願部門的研究不適合勞動經濟學家嗎?
在勞動經濟學的基礎上,增加勞動力供應(對於給定市場中的工人)的驅動因素是工資的增加。
志願者部門由免費提供服務的普通勞動力和熟練勞動力組成,這意味著沒有工資激勵。
我想建議的是,必須通過消費者理論的範圍來專門看待志願勞動,因為收入不是勞動力供應的驅動因素,而志願勞動必須被視為另一種面臨效用最大化約束的消費品或服務。
我同意志願勞動是一項提高效用的活動。作為一種商品,它的價格可能是機會成本,即放棄的工資(因為不為報酬而工作)。但這與“休閒”的概念並沒有真正的不同,因為經濟學中的“休閒”並不意味著“娛樂和遊戲”,而是“花費時間而不是為了報酬而工作”。
一個有趣的擴展可能是志願勞動作為專業經驗對未來有償就業的潛在價值(符合阿羅的“邊做邊學”效率概念)。然後問題就變成了跨期的,而且,收入方面的考慮也出現了:我想當志願者,它直接為我創造效用,而且,我寧願做志願者並積累可能導致明天更高工資的專業經驗,而不是嘗試工作現在,由於經驗較少,薪水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