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經濟學

表明該所得稅實際上是一次性稅

  • June 11, 2019

這是一個標準的收入、休閒權衡模型。 $$ \max_{c,l} \min{c; l} $$

$$ s.t. \space c = w(1-t)(1-l) $$ $ l $ 是休閒(總時間為 1), $ w $ 是工資, $ c $ 是消費,並且 $ t $ 是勞動所得稅。

我被要求證明這種所得稅實際上是一次性稅。

一次性稅的定義如下: 其價值與個人行為無關的稅。

個人無法避免一次性稅,也沒有相對的價格變化。我想效用函式與它有關,但我不明白如何將稅收視為一次性稅收。

一次性稅是一種只具有收入效應的稅,它具有減少代理人財富的等效效應。特別是它沒有替代效應,它不會激勵代理在之間切換 $ c $ 和 $ l $ .

在您的情況下,代理的最佳選擇 $ c $ 和 $ l $ 是(誰)給的: $ (c^,l^)=\left(\frac{w(1-t)}{1+w(1-t)},\frac{w(1-t)}{1+w(1-t)}\right) $
(顯示這個)

不難看出增加 $ t $ 相當於減少 $ w $ .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