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經濟學

具有異質參與者的均衡對稱性

  • February 3, 2021

我有一個關於博弈論術語的問題。我正在研究一個模型,其中玩家在兩個維度上是異構的,並且有四種類型的玩家。例如,一種類型的玩家獲得一些獎勵並且有一些遊戲成本,而另一種類型的這種獎勵和成本不同。

我對遊戲的均衡感興趣,其中面臨相同獎勵和成本(即相同類型)的使用者的策略是相同的。

我認為這種情況下的對稱均衡具有誤導性,因為並非所有參與者都期望擁有相同的策略,但它更像是跨類型的分離均衡。但是,有完美的資訊,所以我不確定分離/匯集平衡概念是否也可以在這裡應用。

任何想法/參考都會有所幫助!

面對相同獎勵和成本(即相同類型)的使用者的策略相同的博弈均衡。

這聽起來像是事前(或事前事後對稱平衡,具體取決於實現類型的時間。如果類型的兩個維度都在遊戲開始時實現,那麼我會使用“對稱均衡”一詞,這通常被理解為事前排序。

我認為您可能會混淆“策略”和“行動”,這可能就是您拒絕“對稱平衡”一詞的原因。在貝氏博弈的背景下,策略是類型的函式,而動作是該函式的特定值。例如,在具有均勻分佈的私有價值(類型)的第一價格密封投標拍賣中,對稱貝氏納什均衡涉及每個參與者根據相同的策略函式投標 $ s(v_i)=\frac{n-1}{n}v_i $ , 在哪裡 $ n $ 是玩家的數量和 $ v_i $ 是玩家 $ i $ 的拍賣對象的價值,即使實際出價會根據每個玩家的實際類型而有所不同 $ v_i $ . 然而,具有相同價值的玩家將出價相同。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