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當 MC=MR 時公司的利潤最大化?為什麼不在一個單位仍然可以盈利之前停止它呢?
似乎 MC<MR 的均衡比 MC=MR 的均衡更可取,因為在後者的情況下,公司仍然獲利。
換句話說,如果一家公司沒有從中獲得利潤,為什麼還要生產一個單位呢?
因為在 MC=MR 時利潤最大化。如果 MC < MR,那麼企業仍然可以通過多生產一點來賺取**更多利潤。**此外,公司在 MC=MR 時確實獲得了正利潤。
實際例子:
公司利潤由下式給出:
$$ \Pi = p(q) q - c(q) $$
在哪裡 $ \Pi $ 是利潤 $ p(q) $ 價格取決於銷售數量, $ q $ 是數量,並且 $ c(q) $ 是成本。
現在讓我們假設 $ p(q) $ 是(誰)給的 $ p=100-q $ 和 $ c(q)=q^2 $ .
所以我們有:
$$ \Pi = (100-q) q - q^2 $$
為了找到利潤最大化數量,我們對數量求導(並將其等同於零):
$$ 100-2q -2q= 0 \implies \underbrace{100 -2q }{MR}= \underbrace{2q}{MC} $$
所以這個利潤最大化的一階條件字面意思是 $ MR=MC $ . 現在讓我們繼續,利潤最大化數量將由下式給出:
$$ 25 =q^* $$
當數量為 25 時,這家公司將在 MC=MR 的點生產。現在讓我們比較公司生產 25 和 1 單位的利潤,如您建議的那樣(即 24)。
MC=MR 的利潤
$$ \Pi= (100-25) 25 - 25^2 = 1250 $$
少 1 個單位的利潤 (MC<MR)
$$ \Pi= (100-24) 24 - 24^2 = 1248 $$
因此,您可以清楚地看到利潤在 MC=MR 處最大化,儘管事實上 MC=MR。從字面上看,從 MC=MR 公司會賠錢的點開始減一。相對於 MC=MR 少一個單位,以 MC=MR 執行的獎勵不為零。在上面的情況下,它是額外的 2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