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是否不計入各自國家的生活成本 (COL)?
愛麗絲和鮑勃都生活在一個生活成本非常低的國家(如印度)。他們是剛從大學畢業的入門級軟體工程師。愛麗絲在一家美國公司遠端工作,例如每年支付 75k 美元(平均數字)。轉換為當地貨幣後,月薪約為每年 570 萬盧比。Bob 在他所在國家/地區的一家當地公司工作,他的年收入為 60 萬(同樣,平均水平)。所以我的問題是:
- 為什麼 Alice 所做的美元兌盧比匯率與 Bob 所做的不一樣?畢竟,他們的技能水平相同,貢獻也相同。
(IMO Alice 擁有不公平的優勢,僅僅因為她在一家美國公司工作。對於剛從大學畢業的印度新生來說,570 萬的薪水是不可能的,但 Alice 得到了。對她來說,她享受低廉的生活成本,同時擁有盧比與美元的高兌換率。)
- 如果 Alice 的雇主要對她的薪水進行某種調整以解釋較低的 COL,以便在轉換為盧比後,Alice 的收入與 Bob 相同(6 LPA),那麼雇主不是因為實際上有很多錢而逍遙法外嗎?儲蓄?如果她的雇主要雇用美國公民查理而不是愛麗絲,他們將不得不付給他比愛麗絲更高的薪水。這裡的問題是,為什麼 Alice 的雇主不向美國公民 (75k) 支付他們願意支付的費用,同時 Alice 得到與 Bob 差不多的匯率?
- 這更像是在問相反的問題:如果 Bob 想從美國獲得遠端服務(比如輔導),對他來說是不是太貴了,因為他的收入是根據印度的 COL 來計算的?為什麼匯率不能使 Bob 可以負擔得起輔導費用,同時 Bob 的輔導員得到了他們輔導美國公民時會得到的收益。
我對經濟學知之甚少,我問這個問題更像是一個局外人。從這個局外人的 POV 看來,匯率似乎應該自動解決這個問題,但實際上並沒有。有些東西沒有加起來。我並不是特別在談論不公平,但我希望同等的工作和技能會得到幾乎同等的報酬。57和6之間的差異真的很大。那麼,匯率不考慮生活成本嗎?
匯率不考慮生活成本嗎?
是的,它確實如此,但只是間接地以及其他更能反映每個經濟體特殊性的替代因素。強迫 COL 人為地成為決定匯率的更大驅動因素將導致市場嚴重扭曲和效率低下。
為什麼 Alice 所做的美元兌盧比匯率與 Bob 所做的不一樣?
因為愛麗絲和鮑勃不是這兩個經濟體中唯一的工人,他們的勞動力也不構成國內經濟體的大部分交易,更不用說在國際市場上。全世界還有數以百萬計的其他經濟代理人,他們的決定總體上決定了任何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
似乎匯率應該自動解決這個問題,但實際上並沒有。
匯率不應強制同一地點的代理人購買力平價的統一。期望或打算讓匯率導致這種結果是不現實的。
Bob 較低的購買力應該會促使他退出印度勞動力市場並轉向他認為更有利可圖的市場。他的討價還價能力是否達到了他的目的是另一回事,但他在印度勞動力市場的持久性表明他對改變並不感興趣。儘管匯率和 COL 可能會促使經濟主體重新考慮他的偏好和選擇,但匯率並不是為了“治愈”代理人的冷漠。
貨幣匯率完全基於一件事*:某人想為這筆錢支付多少。
如果印度很多人想要美元,但美國沒有多少人想要盧比,那麼美元比盧比更值錢。就是這樣。如果來自美國的人從印度購買更多的東西,例如通過旅遊或遠端工作,這種情況可以改變。然後,他們將購買更多盧比,以便在印度消費。
似乎人們想要美元比想要盧比多得多。本質上,如果有人有盧比並想要美元,那麼有美元的人就像“我不想要你的盧比,但如果你給我一大堆,我想我會拿走它們。也許我可以用它們做一些事情。” 如果有人有美元並且想要盧比,持有盧比的人會說“是的,請給我你的美元,我需要美元!”
為什麼會這樣,確切地說,我不能告訴你。可能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沒有人確切知道。
- 有時政府試圖讓它們保持不變,但他們這樣做的方式是通過與其他人的買賣方式相反的方式進行買賣。固定利率仍然必須基於人們想要擁有貨幣的數量,否則政府將賣光了東西,或者購買了太多無法使用的東西而其他人得不到這些東西.
為什麼 Alice 所做的美元兌盧比匯率與 Bob 所做的不一樣?畢竟,他們的技能水平相同,貢獻也相同。
(IMO Alice 擁有不公平的優勢,僅僅因為她在一家美國公司工作。對於剛從大學畢業的印度新生來說,570 萬的薪水是不可能的,但 Alice 得到了。對她來說,她享受低廉的生活成本,同時擁有盧比與美元的高兌換率。)
它只是不是。沒有理由應該如此。這是一個關於經濟的可悲事實——其中涉及很多運氣。如果它讓你感覺更好,當印度人為美國公司遠端工作時,它會讓美元貶值,而盧比更值錢,所以每個人都會受益一點。
如果 Alice 的雇主要對她的薪水進行某種調整以解釋較低的 COL,以便在轉換為盧比後,Alice 的收入與 Bob 相同(6 LPA),那麼雇主不是因為實際上有很多錢而逍遙法外嗎?儲蓄?
是的。我不知道為什麼雇主沒有這樣做。也許是因為如果他們這樣做了,與他們的美國員工相比,他們給愛麗絲**的工資會低很多!這是合法的,但讓他們看起來像混蛋,但公司看起來像混蛋,一直在省錢,所以這對他們來說不應該是問題。
如果她的雇主要雇用美國公民查理而不是愛麗絲,他們將不得不付給他比愛麗絲更高的薪水。這裡的問題是,為什麼 Alice 的雇主不向美國公民 (75k) 支付他們願意支付的費用,同時 Alice 得到與 Bob 差不多的匯率?
見第一節。
這更像是在問相反的問題:如果 Bob 想從美國獲得遠端服務(比如輔導),對他來說是不是太貴了,因為他的收入是根據印度的 COL 來計算的?
是的。如果這讓你感覺好些,那麼當 Bob 從美國購買輔導服務時,問題就會變得更糟(因為他想要更多的美元和更少的盧比)。當 Bob不從美國購買輔導服務而是從印度購買時,他並沒有使問題變得更糟。
為什麼匯率不能使 Bob 可以負擔得起輔導費用,同時 Bob 的輔導員得到了他們輔導美國公民時會得到的收益。
見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