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務

如果我不還債,債權人就會拿走我的貨物。那麼,為什麼希臘債權人不接受希臘呢?

  • May 8, 2020

通常,當您不償還債務時,您的債權人會拿走您的貨物(房屋、汽車等)。

如果希臘無法償還債務,其債權人能否拿走希臘商品(建築物、城市、工業、土地等)?德國或其他組織能否成為希臘的所有者?

也許這是一個愚蠢的問題,但對於非專家來說,這聽起來合乎邏輯。

一般來說,債務分為三種:

  1. 擔保債務,如抵押或回購協議。例如,對於抵押貸款,債務以房屋的留置權為擔保,如果債務人不付款,債權人可以沒收房屋。
  2. 無擔保債務,如信用卡或公司債券。政府通常會允許債權人清算資不抵債的個人或公司的許多資產,以履行無擔保義務,但受到(通常是重大的)限制。對於個人而言,諸如退休賬戶和主要住所之類的東西通常是收債的禁區。
  3. 主權債務。主權國家通常根據自己的法律發行債務,而各國通常不會以允許其他國家拿走自己東西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法律體系。然而,當主權國家根據外國法律發行債務時,就像希臘對一些英國法律債券所做的那樣,支付往往更高,海外財產實際上偶爾會被沒收。然而,奪取違約主權的國內財產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成為主權的好處之一是你可以控制自己的領土——試圖奪取另一個國家的“結構、城市、工業、土地等”。(撇開大多數結構、城市、工業、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