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務

馬來西亞的國債 - 誰是正確的?

  • May 26, 2018

馬來西亞最近更換了政府。新任財政部長聲稱國債實際上是10.87 萬億令吉,而上屆政府少報了約 4000 億令吉的國債:

  • 聯邦政府官方債務為6868億令吉
  • “此外,政府已經承諾為無法償還債務的各種實體支付政府擔保。這相當於1991億令吉。”
  • “……政府還必須為“公私合作”(PPP)項目支付租金,例如建設學校、道路、醫院和警察局,總金額達 2014 億令吉。”

這位前財政部長迅速作出回應,聲稱新部長誇大了數字,而最初的6868億令吉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定義的“普遍接受”

我不太明白他們在說什麼。兩個問題:

  1. 新部長提到的兩個額外條款是什麼?
  2. 大馬的國債是1萬億令吉還是6860億令吉?

乍看之下,不同之處在於新任財政部長包括了政府先前已承諾但尚未支付的款項。例如,假設我向你借了10 美元。同時,假設我之前曾承諾(在不相關的互動中)在 6 月初給你5美元。我現在欠你什麼?正式地,它是10美元(來自你給我的貸款)。但是到了六月一日,如果我還沒有還給你,我會發現自己欠你15 美元:10美元來自貸款,另外5美元來自承諾。實際上,新任財政部長將債務計算為全部美元15(即目前的債務義務,以及承諾的未來對馬來西亞不同項目的付款),而官方數字僅認為我的債務為10美元(因為從技術上講,我還沒有欠你額外的5美元)。

從技術上講,政府官員的數據是正確的,因為政府可以通過(我假設)修改法律以免除自己的責任,從而“擺脫”未來的付款。同時,由於(看起來)這些款項是支付給馬來西亞政府/私人公司的合作項目,簡單地拒絕支付最終會破壞馬來西亞的項目,這會傷害到公民。哪個更重要取決於上下文和個人的利益。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