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務

為什麼政府債務水平以與 GDP 的比率來表示,而不是與政府預算或收入規模相對?

  • February 8, 2016

一個國家的公共債務通常表示為與 GDP 的比率。例如,在 Wikipedia 中,按公共債務美國國債列出的國家列表都使用了 GDP 的比率或百分比。

既然政府在平衡預算的情況下借錢,而且必須用預算償還,那麼定義與預算規模相關的比率而不是整個經濟規模的比率不是更有意義嗎?有人給我指出,這樣看,負債率聽起來更嚴重。例如,美國公共債務約為 18 萬億,略高於年度 GDP(這聽起來還不錯),但實際上大約是 2014 年政府收入的 6 倍(根據 CIA World Factbook 約為 30 億

政府債務與 GDP 的比率是一個有用的指標,因為從廣義上講,一個國家的 GDP 越大,政府在將其他政府支出保持在可接受水平的同時,為償還債務而可能籌集的稅收就越大。因此,非常高的債務/GDP 比率會引起人們對政府償債能力的懷疑。

較大的 GDP 意味著較大的潛在稅收收入的一個原因是,從收入角度來看,構成 GDP 的大多數交易,例如工資和薪金、公司利潤,都可以徵稅。但是,也可以對不屬於 GDP 的項目徵稅,例如財產的資本價值。因此,更根本的一點是,從收入的角度來看,更大的 GDP 往往意味著更大的總體能力,可以從該收入中支付政府可能征收的稅款。

政府的徵稅能力還受政治因素和稅收徵管效率的影響,因此債務/GDP比率只能作為償債能力的粗略指標。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