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是否仍然否認支撐古典經濟學的效用/價值理論?
當代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在分析經濟現象時是否還應用勞動價值論?或者他們是否承認價值(和效用)是主觀的,就像現代經濟學中的常識一樣?
當代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理查德·D·沃爾夫(Richard D Wolff)在這個問題上說(節略):
勞動價值論不是理論也不是價格理論。東西的價格是根據購買的人和銷售的人之間發生的事情來確定的。馬克思沒那麼傻……注意這不叫勞動價格理論,所以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是價值。
….馬克思對分析勞動在社會中的組織方式很感興趣(這是勞動價值論提供的見解),通過了解這一點,我們可以了解社會中正在發生的事情。
這就是馬克思認為勞動會教給我們的東西,所完成的勞動產生了超過他需要的東西,即剩餘。現在的問題是誰能得到這些盈餘。
根據沃爾夫博士的勞動價值論告訴我們工人勞動的產品是如何分配的。
抽像地,這可以被認為是:
$$ p=c+v+sv $$
在哪裡 $ p $ 是所售商品的價格, $ c $ 是在生產過程中用於銷售商品的資本成本, $ v $ 是支付給勞動者的商品的價格金額,並且 $ sv $ 是資本家(生產資料的組織者)獲得的剩餘價值。
基於這個馬克思分析,利潤率的知識(即 $ \frac{sv}{c+v} $ ) 可以告訴我們有多少工人被剝削(通過降低他的價值)。
我對當代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並不熟悉,但《資本論》中提出的勞動價值論並不否認一個項目的有用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是使用價值)是主觀的。此外,一件物品對某人有用(但這種有用性由每個個體確定)這一事實是該物品在市場上交易的先決條件。
對於在市場上交換的物品(商品),交換價值是一種商品與一單位另一種商品交換的數量之間的比率。貨幣是社會選擇的一種特殊商品,用來衡量所有其他商品的交換價值(價格)。未交換的物品(例如空氣,或為個人使用而生產但未出售的物品)沒有交換價值/價格,無論它們多麼有用。
僅偶爾出售的商品(例如一幅畫)的價格可能會有很大差異,而且相當難以預測。另一方面,定期生產、交換和消費的商品(這是馬克思分析的主題)往往具有更穩定的價格。
根據勞動價值論(LTV),這個均衡價格與給定社會生產每單位商品所需的平均勞動量(價值)。其原因是,如果生產者以低價格出售商品,而這並不能反映製造該商品的全部勞動力,他們將無利可圖,甚至會破產;另一方面,如果他們試圖以與必要勞動力完全無關的非常高的價格出售,可能會有競爭對手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相同的商品(除非存在壟斷)。這種情況與一幅畫的情況不同,因為一幅畫的買者找不到另一個賣者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完全相同的畫:LTV 考慮在給定的平均生產力下可複製商品的均衡價格。
一旦您有一定數量的人決定購買某種產品(無論他們可能有什麼個人/主觀原因)以及該產品的平均生產力,您就可以使用 LTV 來解釋價格的某些方面。例如,LTV 會解釋為什麼牙刷的成本低於波音 747,即使對牙刷的需求遠高於波音 747 的需求,因為生產牙刷需要(少得多)勞動力。
因此,據我所知,即使在馬克思的原始表述中,LTV 與主觀價值理論(使用價值)之間也沒有矛盾,因為 LTV 並不否認對給定產品有用性的判斷是主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