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

哈耶克資訊價格理論中的生產選擇

  • April 21, 2019

據我了解哈耶克的工作,他斷言價格通過整合對該物品的所有成分和工作的複合需求,體現了所售物品的真正社會價值。

我知道他的結論是(儘管我不能逐字引用他),為了促進最大的社會利益,人們應該生產最昂貴的東西並消費最便宜的東西(理性的行為者無論如何都會這樣做,從而提供史密斯“看不見的手”概念的更明確的機械論據)。

雖然我完全看到這在中低價格範圍內發揮作用,但從字面上看,這個概念將是一個指令,試圖生產的不是高科技,而是奢侈品。

我看不出這對社會有最大的好處,因為奢侈品(例如高端萬寶龍文具)的價格不是來自材料,也只是略微來自工藝,而主要來自品牌標識和剛性利基市場(由此可以保持低供應)。

我想知道是否有人比我更了解哈耶克,是否可以向我解釋為什麼這實際上是最有利於社會的選擇,或者為什麼這個結論實際上並不遵循哈耶克的理論。

考慮了一段時間,我認為答案實際上很簡單。雖然奢侈品可能具有最高的利潤率和每單位最高的價格,但它們實際上並沒有使生產商賺到最多的錢,因為它們的銷售量很低。所以我認為我的總結可能表述不當。與其說“生產最昂貴的東西”,不如說“生產最有利可圖的東西”。

顯然,奢侈品並不是最賺錢的。目前,這寧願是高科技服務,例如數據分析和可靠的預測。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