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幸福付出代價
在我上大學的時候,我的一個打兩份工的同學提到他/她在當地一家快餐店的工作造成了過度的壓力和不滿。
我的回答是問“你對幸福的價格是多少?”
如果你從另一份工作中獲得的收入可以滿足你的基本需求(租金、食物、衣服等),而你從快餐工作中獲得的收入是“額外的”,你難道不以每小時 10 美元來衡量你的幸福嗎?
沒多久,我得知我的同學決定退出快餐職位。但事後看來,我從來沒有考慮過我的建議。
說了這麼多,是不是真的可以說幸福是可以付出代價的呢?
有幾種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沒有一種是準確的,因為人類的幸福是內在的主觀體驗,因此除了受折磨的人之外,其他人無法驗證(它不是主體間可驗證的)。請參閱以下幾種經濟學家開發的為幸福等非經濟價值定價的方法:
支付意願
這個問題可以看作是“在市場上沒有出售的物品的市場價格是多少”。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經濟學家可以看看幸福是否至少在理論上不能在市場上買到。例如,如果一家製藥公司想要測試某種導致不快樂的藥物,並且必須支付 1000 美元讓一個人參加測試並且心甘情願地在某種程度上不快樂,那麼這種不快樂程度的代價就是 1000 美元。
基於成本的估值
這適用於缺乏幸福感與可衡量的費用直接相關的情況,例如治療費用、抗抑鬱藥、收入損失等。在這種方法中,如果幸福感的減少與某個時期 1000 美元的成本相關,則其在此期間的價值可以不低於 1000 美元來衡量。
與在法庭上贏得的損害賠償的可比性
在這種方法中,您必須找到法院判決的統計樣本,其中在類似情況下對非金錢損失(例如與工作相關的過度壓力和不滿)給予賠償。由於在不同的情況下情況永遠不會相同(幸福總是主觀的,並且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經濟和社會背景),因此您對判斷進行排名(例如,從最弱到最強的過度壓力和不滿)並嘗試將您的X 軸上針對法院案件的案件。這應該導致一個點或一個範圍,在這個點或範圍內應該重視所討論的不快樂。
上述方法涉及許多技術問題,受到高度批評。例如,在經濟學中,此類問題通常通過分析邊際成本與一個幸福單位之間的關係來解決。但是幸福的單位是什麼?我建議進一步閱讀一些關於這個問題的法律論文,以及 Steven Kelman 在他的論文“成本收益分析:道德批判”中的批評,他在該論文中反對將美元價值完全放在非市場收益和成本上。
希望這可以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