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定價
布萊克-斯科爾斯 vs 布萊克方程
為什麼在利率期權定價中使用 Black 而不是 Black-Scholes?在利率選擇方面,為什麼我們對未來利率而不是即期利率更感興趣?基本上,為什麼我們在為掉期期權等定價時不能像對待股票一樣對待利率?
遠期利率是股票和利率定價的基礎。在利率的情況下(與股票不同),鑑於即期利率,很難計算遠期利率。例如,知道 10 年掉期利率並不能計算 1-10 年遠期利率。例如,後者取決於曲線的 11 年和 1 年部分。因此,在利率模型中,直接使用遠期利率。
關於建模的一點:為了使用布朗擴散模型,我們需要底層在某種程度上是鞅。對於股票,股票價格在貨幣市場度量中是鞅。對於利率,遠期利率是遠期年金度量中的鞅(即遠期期間 1 個基點的年金的價值)。因此,使用遠期利率建模是“不錯的”。據我所知,您無法使用現貨起始掉期利率來做到這一點。